,这两种小说都曾风行一时——还有不少冒名的膺品——福尔摩斯的名字,尤其普遍,几乎成为我国译名中最是熟悉和最是妇孺皆知的姓名。其实因着翻译方言的众多,全世界有出版物流行的领域中,这专名性的“福尔摩斯”,早已成为“侦探”或“睿智人物”的普通名词。这是小说界的异数,也可说是佳话。

柯南道尔的笔调是非常缜密而优美的——那原文已有不少被采作大中学的读本。他写那福尔摩斯的爱科学,重理智,具毅力,富想象和精于心理分析的机敏活跃的天才,和那位忠厚诚笃而带些书呆性的约翰·华生,的确可说得上“前无古人”。至于它的意识的纯正,结构的紧密,布局的谨严,对白的句句着力,人物个性的渗透和前后脉络的贯串,我不敢有什么批评,只有“私心向往”。

亚森罗苹案的长处,在有着“开门见山”、“迅雷破空”式的开端,接连的是步步紧凑的开展。它是以动作见胜的,有使有“呼吸不透”的妙处。不过它的结局常不免松懈,而缺乏推理的分析。它的开头“奇突”,到结末往往任其自然,都没有合理的解释——甚至完全没有解释。结果奇突终于奇突,不免陷进了带着科学面具的神怪圈子。所以就意识结构方面讲,似乎是比较前者差一些。因为道尔氏笔底的福尔摩斯无论怎样智能超群,究竟还是一个“人”,但勒勃朗氏所写的亚森罗苹却象是个“超人”了。

在亚森罗苹的全集中有两篇——《福尔摩斯别传》、《犹太灯》——是调侃福尔摩斯的。文人笔尖上的游戏,原也无伤大雅,不过罗苹如果自认是一条生龙,福尔摩斯至少也是一头活虎。可是他一到了勒勃朗的笔下,这虎便成了一头“死”虎。我虽不知道勒勃朗是不是故意如此的,但总是他的失着。因为他蔑视了福尔摩斯的历史和身份,把他写得不但不象一头虎,简直的“笨如蠢猪”!道尔氏当时虽大度宽容地绝不介意,不曾有过“恶声至必反之”的“累司培克”,但就读者的立场说,我就是很替福尔摩斯忿忿不平的一个。

那也许已是十十年以上的事了吧。我就凭着这一点“忿忿之心”,不自量力地借用了华生的立场,写过两篇给福尔摩斯反案的东西,在民初的《小说大观》上发表过。我的动机是想给道尔氏代些儿劳,又想给福尔摩斯吐一口气,同时给像我一般有崇拜福尔摩斯癖的读者们平一平这莫明其妙的忿忿。但是因了笔力的脆弱,结果自然是狗尾续貂,不能实现我这个愿望。不过“敝帚自珍”这句话,我相信的确是有心理根据的。我对于那两篇东西常念念不忘地击恋着,很想如果可能,把它印行单本。但是二十多年来,原本已经散失,访求不得,这私愿终于落了空。

去年在学校里偶然谈起,同学尤敦毅君家里恰巧藏着这两篇东西。我自然很高兴,就向他借了回来,叫我的女儿——育真——边抄边译地把它写下来,因为那是用文言文写的。现在我重新把它删削添补,彻头彻尾地重写了一下;好比一座屋子,间架原有的,但门窗壁板,甚至粉土油漆都完全改换了。我的原来的结构和最近的增益,都不曾忘掉亚森罗苹的身份。如果福尔摩斯是一条“非池中物”的蛟龙,罗苹也仍不失为“吼啸生风”的猛虎。这是我本来的微意,不过能不能做到,我自己不敢自信,只能希望读过《福尔摩斯探案》和《亚森罗苹奇案》的读者们予以指示和教正了。

 

这篇《引言》的写作时间约在1943年,而这两篇福尔摩斯的“伪作”文言本则发表在二十多年前民国初年的《小说大观》,程小青将改写为白话文,和他在《福尔摩斯探案全集》中把文言改成白话文一样。然而,我认为这两篇白话文的创作还是精心熟虑的作品,题材大纲可能出于勒布朗《亚森罗苹探案》的两个故事[25]和道尔的《海军密约》(The Naval Treaty),当然程小青更加油加醋把情节弄得更曲折。

我仔细阅读这两篇作品,发现《钻石项圈》的背景是巴黎,但地图极为简略,福尔摩斯和华生从英伦渡海后,好象立刻就抵达巴黎,后来从他们在巴黎的居所——“一条极简陋的白半街上一坐两层楼的小屋”——叫了一辆汽车就直达“圣利柴船埠”[26],这显然是不熟悉巴黎和法国地理的缘故。然而在《潜艇图》中,伦敦的街道和车站名称却注得十分仔细,甚至内中假造的旅馆名字,如佰定吞(Paddington)街上的雾琴脱旅馆(Regent Hotel)或西区白洛克林街920号的迈逊公寓(Mason House)都惟妙惟肖,故事的情节把福尔摩斯和华从西区的贝克街带到北区的佰定吞街又回到西区,即使在真正的伦敦地图上都没有错误。程小青显然花了不少功夫,把伦敦的地图搞得很熟,甚至最后的追逐路线——“车子穿过了河滨路,转弯折入陶斐司路”,最后到“大树还将有道的草市场”(英文想是Haymarket),都描写得十分仔细。程小青从来没有出过国,当然也从来没有到过伦敦,他为什么把这个大英帝国的首都地图研究得如此仔细?原因是什么?除了增加写实效果外,是否还有其他因素?是否可以引伸证明他心里已被大英帝国所殖民?

 

三、中国的福尔摩斯

为了推敲这个“后殖民”理论引发出来的问题,我们还须要参照程小青的另一系列而且篇幅更多的《霍桑探案》[27]。他似乎觉得仅仅假造福尔摩斯的故事还不够,一定要创出一个中国福尔摩斯出来,霍桑(原名霍森)这个人物因而出笼。此时(约1920年代)程小青早已小有名声,霍桑小说的出现,使他更加名声大噪。妙的是不久霍桑也遇到了他的对手——“东方亚森罗苹”鲁平,是另一位才子孙了红写的[28]。于是这场“龙虎斗”真的在中国通俗文学的领域中展开了。

此处我不拟多谈孙了红创出来的鲁平——他是一个侠盗,出没在都市和城乡之中——而想继续追踪霍桑,为的是要把霍桑和他的原型福尔摩斯作个比较。

我们从霍桑的一篇探案《血手印》(名字似乎在模仿道尔的A Study in Scarlet)中可以看出:霍桑身高五尺九寸(福尔摩斯则身高六尺),体重一百六十磅,他住在上海爱文路七十七号(今北京西路),而他的朋友包朗则已结婚,是个作家,偶尔也拉小提琴,但不吸吗啡。二人共通的特色都十分爱国,甚至连抽烟都用国货(黄金龙牌)。二人的正义感极强,反对迷信,但霍桑更揭橥一种道德和人情更高于法律的中国传统。学者谭景辉更认为霍桑富有墨子的精神[29]。金介甫却认为程小青新创的侦探小说反映的是一种五四式的新文化价值系统。这两种说法,我都不全然同意。

从一个模仿福尔摩斯的层次而言,我认为霍桑这个角色更近似“后殖民”理论家Homi Bhabba所谓的“模拟”(Mimicry),即被殖民者学他的主子,外表惟妙惟肖,但独缺肤色,而且也有“主体性”(Subjectivity)的问题。霍桑故作爱国,可能是矫枉过正,或者说作者故意把霍桑的“中国性”加强,以说服读者,然而他的洋化和西化的一面,则显然是福尔摩斯的翻版。正因为霍桑在造型上的混淆,所以我觉得整个效果我觉得远远比不上程小青的“伪作”《龙虎斗》。既然是假造,他可以尽量放手造得几乎以假乱真,而真正创出一个中国侦探的时候,却反而有点虚假。而且,程小青为了研究侦探学和犯罪学,上了美国函授学校,所以在小说中拼命提倡这两门新学问,反而使得情节松散,不能一气呵成。

霍桑探案的致命伤,我以为是它的背景——上海的都市文化——描绘得不够深入,更没有爱伦坡或波特莱尔的反思。换言之,上海这个大都市——或其中的一部份,应该是罪恶的渊源或颓废的所在地,是霍桑应该深入探讨的“虎穴”。然而情形适得其反,霍桑探案中的犯罪案件不少发生在其他小城或乡下,即使发生在上海,譬如《舞会魔影》,对上海的阴暗面描写反而不足。诚然,柯南·道尔笔下的福尔摩斯探案,对颓废和社会阴暗面的描述也不深,但用的是一种间接手法:福尔摩斯化装成各种人物出去侦察回来后,才对华生约略叙述真相,虽然言简意赅,但读者的心目中却可呈现出一般阴影,正象其他故事回溯到非洲、印度或美国一样。我想程小青所欠缺的恰是这种间接手法,一切平铺直叙,有时故意把包朗是否在场的考虑放进去,试图解释情节的可信性。然而,明眼的读者不难发现,这都是浮面的假造。

程小青(1893——1976)出身贫寒,曾在上海亨达利钟表店当学徒,十六岁就为《申报》、《新闻报》、《时报》等写稿,自学英语,二十二岁开始翻译福尔摩斯探案,后在东吴大学附中任教,并替世界书局编辑《侦探世界》等杂志。后来开始写霍桑探案,先在《红杂志》和《红玫瑰》等通俗杂志发表,后集结出书三十余种,可见当时所受欢迎的程度。[30]程小青虽是“中国侦探小说的宗匠”或“侦探泰斗”,但并不是一个典型的“海派作家”。他有一部分时间住在苏州,是一个苏州文人,和其他“鸳鸯蝴蝶派”作家的背景相似。所以我认为,他对于上海都市文化的看法和“新感觉派”的刘呐鸥和穆时英很不同,更没有施蛰存对于西方现代文学的学养。这又牵涉到另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通俗文学中的上海文化到底是什么?和“新感觉派”笔下的上海有何不同?一个很明显的区别是:“鸳鸯蝴蝶派”的作家所写的大多是城隍庙和四马路、福州路附近的旅馆、妓院和餐馆的世界,而“新感觉派”和其他新派作家则洋化得多,以租界里的咖啡馆、大饭店和舞厅为背景。相形之下,程小青笔下的世界似乎在两者之间,霍桑住的爱文路应在英租界,他破案的地方则到处都有,而以里弄房子或较偏僻的小洋房居多,而且罪犯完全是华人,这就和施蛰存的小说《凶宅》大异其趣(内中人物全是英国人)。在霍桑故事中,有时还有一些旧式的江湖侠客——如江南燕——出现,和霍桑惺惺相惜。加上霍桑和包朗的中国习惯(抽中国香烟,不喜欢西餐)和明显爱国思想,使我们感到这两位人物的“中国味”甚浓。甚至故事中洋场恶少或假洋鬼子式的人物都不多。而最值得注意的是:故事中的女人鲜有“尤物”(femme fatale)的造型,不象刘呐鸥和穆时英小说中的玩弄男人于股掌之中的“洋味女人”,所以“色情”的成份也绝无仅有。即使描写舞女——如《舞后的归宿》和《舞宫魔影》——也不够泼辣性感,而且用笔显得很笨拙,有点不知所措。譬如在《舞后的归宿》开头包朗撞见一个舞女的一段,处处泄露着一种鄙视,和穆时英的小说如《白金的女体塑像》大异其趣:

 

那女客约有五尺一二寸高度,在我国东南一带普遍低矮的女性中,已算得“长身玉立”。伊有一个瓜子形的脸儿,颊骨部分红得刺目,一双灵活乌黑的眼睛,罩着两条细长的人工眉……。那张小嘴本来是伊的美的主因之一,可是因为涂了过量的口红,使我见了觉得有些儿“凛然”。

伊坐在靠书桌的那张沙发上,把一条腿叠了起来,我的眼睛又增加一种色彩。伊的脚也和我一样是赤裸的,那银皮的镂孔中露出了猩红的趾爪。伊坐时的那种姿势似乎非常熟练,翘起了一只脚,把一只工白相间的皮夹搁在大腿上,眼睛向我瞟了一瞟,彷佛等我去奉承的样子。

这是我先前感觉的窘境反消失了大半。我开始猜度到伊的社会地位。……[31]


从这一段主观的描述可以看出来,即使包朗故作严肃,或作者必须照他的性格来写,这个舞女的形象实在不够诱人。而一篇侦探小说缺少一个吸引人的尤物,其效果毕竟打了个折扣。这种尤物角色,在美国侦探小说(如Raymond Chandler和Dashiell Hammett的作品)中必不可少,她令永远单身的侦探着迷,引他入歧途或错误的判断,她也因此成了城市文化诱惑力的代表,这是所有根据侦探小说改编的好莱坞电影——所谓film noir(幽暗电影)——最津津乐道的主题。程小青也译过其他侦探小说,所以他对这一个传统可能也很熟悉,否则他大可和柯南·道尔一样,对女性尤物一概不写(甚至那篇早期的A Scandal in Bohemia也是点到为止,女主角是戏剧演员,不是舞女)。

综合上面的分析,我认为程小青的霍桑探案故事并不成功,原因之一就是他对于都市文化——特别是它的“现代性”那一面——缺乏了解和敏感。也许,程小青想要向当时的新文学读者讨好,因为当他写霍桑故事的时候,五四运动已经成功了。我觉得五四新文学代表了一整套的意识形态,它的背后是一个民族国家的“大叙述”模式。程小青似乎故意想把他的侦探小说放在这个模式里面,反而吃力不讨好,因为五四作家群并没有把他视为新文学的一份子。霍桑对于当时的国民党政府也不敢冒犯,他与政府体制内的警察颇为友好,不象福尔摩斯处处调侃苏格兰警场。总而言之,程小青把霍桑塑造成一个改良型的爱国份子,不但使得他的个性缺少怪诞或阴暗的一面,而且总体上更不够突出,而包朗作为陪衬人物——又是一个作家——却一点思想也发挥不出来。程小青似乎继承了五四“启蒙”的传统,要把“新知”介绍给读者,于是在小说中也大讲指纹、脚印等侦探学中的科学方法,近乎说教,往往因此拖长了故事,失去了悬念。前面提及,程小青创出霍桑之后,另一个作家孙了红也创造了一个近似亚森罗苹的中国人物鲁平。我反而觉得孙了红的鲁平故事比较“好玩”,孙了红喜欢看电影,也译了不少侦探小说,从中吸收了不少电影技巧,所以写得较程小青更灵活。此处不能详论。

到了三十年代末,抗战开始以后,都市侦探这个角色,在国产电影中也逐渐被间谍或情报员所取代,甚至情报员(如日本的川岛芳子)也成了传奇人物。虽然当时的小报或小型杂志上不乏福尔摩斯式的人物,甚至赵苕狂还创出一个“角弄里的福尔摩斯”胡闲,一个失败的侦探——“由于崇拜福尔摩斯,就整日穿着一件西装,手持一根文明棍,虽不抽烟,口里却总衔着一支雪茄”[32]——福尔摩斯的时代已经过去了。他的出现,和中国现代都市文化的萌芽和发展有关,战乱和革命以后,都市文化被乡村所取代,中国也只剩下公安,已经没有私家侦探了。

注释:
[1] Jeffery Kinkley,Chinese Justice, The Fiction (Stanford: Stanford Univ. Press, 2000), Chap.3 ,“Shadows”.
[2] 孔慧怡:《还以背景,还以公道——论清末民初英语侦探小说中译》,收于王宏志编:《翻译与创作:中国近代翻译小说论》(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88—117页。
[3] 范伯群:《中国近现代通俗文学史》(南京:江苏教育出版社,2000),二册。这本二册巨著由范教授和他的学生全力完成,负责侦探小说的是汤哲声。汤教授本人的著作《中国现代通俗小说流变史》(重庆:重庆出版社,1999)的第四章也专论中国现代侦探小说之流变。
[4] 关于柯南·道尔著作的英文研究甚多,可参照Harold orel ed., Critical Essays on Sir Arther Conan Doyle(New York: A.K.Hall, 1992).
[5] John A. Hodgson ed., Sherlock Holmes: The Major Stories with Contemporary Critical Essays (Boston, New York: Bedford Books of St. Martin’s Press, 1994), P11。柯氏更有兴趣的是“精神主义”(Spiritualism)——以神之方法探讨“阴间”的神秘。
[6] 柯氏于1900年布尔战争时曾自愿到非洲作军医。华生的背景则在第一本福尔摩斯小说The Study in Scarlet开端介绍。
[7] Arthur Conan Doyle, The Adventures and the Memoirs of Sherlock Holmes (London: Penguin Book, 2001), Introduction by Iain Pears, pxiii. 关于福尔摩斯“维多利亚式”的性格,可参阅Christopher Clausen, “Sherlock Holmes, order, and the Late-Victorian Mind”, in orel, Critical Essays on Sir Sir Arther Conan Doyle, 66-91.
[8] 鲍福的侦探小说《毒蛇圈》由周桂笙译,吴趼人评点,轰动一时。后者也可能译自英译本:Maurice Lebanc, The Extraordinary Adventures of Arsene Lupin, Gentleman-Burglar, tr. George Morehead (Chicago: M.A.Donohue & Co., 1910)。
[9] Doyle, The Adventures & the Memoirs of Sherlock Holmes, Introduction, ix.
[10] 同上,pxv .关于伦敦东西区的比较方法可参照Franco Moretti, An Atlas of the European Novel (New York: Verso, 2002),第二章“ A Tale of Two Cities”。
[11]孔慧怡:《还以背景,还以公道》,见王宏志编:《翻译与创作:中国近代翻译小说论》,页94。
[12] 同上,这是日本学者中村中行的主张。
[13] 《福尔摩斯侦探案全集》(上海:中华书局,1916),前3页。
[14] 刘半农:《英国勋士柯南道尔先生小传》,页5。
[15] 刘半农:《跋》,页357。
[16] Peter Brooks, Reading for the Plot: Design and Intention in Narrative (Cambridge, MA: Harvard Univ. Press, 1992 ), 24-25.
[17] 近年来研究最深入的是韩南(Patrick Hanan),他曾有专文讨论晚清小说的叙事者问题:“The Role of the Narrator in 19th-Century Chinese Fiction ”,Harvard Journal of Asiatic Studies。韩南的有关论文中译本已成书,将由上海教育出版社2004年出版。除此之外,赵毅衡的《苦恼的叙事者》(北京:三联书店,1995)也对中国传统、晚清和五四小说的叙事方法讨论甚详。
[18] 赵毅衡认为,叙事者角色及方法虽有变化,但仍难摆脱传统叙事方法的压制,所以很“苦恼”。我则认为这反而是晚清社会巨变之下所产生的影响,令小说家开始探讨新的叙事方法。
[19] 孔慧怡:《还以背景,还以公道》,页100。孔认为在1897年“第一人称叙事法半年内就建立起来了”。
[20] 《福尔摩斯侦探案全集》,冷序,页10。
[21] 刘半农:《跋》,页253。
[22] Walter Benjamin, Charles Baudelaire: A Lyrical Poet in the Era of High Capitalism(New York: Verso, 1983).
[23] The Adventures and Memoirs of Sherlock Holmes, Introduction, viii.
[24] 程小青:《龙虎斗引言》,见范伯群编:《侦探泰斗程小青》(台北:业强出版社,1993),页198—201。
[25] Leblanc以“致敬”的方法揶揄福尔摩斯,柯南·道尔虽未回手,但颇不悦。中文译本中,最近出版的《亚森·罗苹探案经典》(李鸿涛等译,内蒙古文化出版社,2002)有《亚森·罗苹智斗福尔摩斯》一章,见第一册,页323—476。又第三册《侠盗》一章中有《福尔摩斯来迟一步》,英文版为Sherlock Holmes Arrives too Late, pp265-308。另一译本为《绅士怪盗亚森·罗苹》(刘美玲译,台北:希代书版,2001)。故事皆以罗苹故意盗项链,诱福尔摩斯来巴黎破案为主要情节。
[26] 程小青:《龙虎斗——潜艇图》,见范伯群编:《中国侦探小说宗匠——程小青》(《民初都市通俗小说》第3种,南京:南京出版社,1994),页143—150、171—194。
[27] 《霍桑探案》的袖珍本有三十多种,近已难得一见。近年重版的《霍桑探案集》(北京:群众出版社,1986)三册。
[28] 参阅范伯群编:《侠盗文怪孙了红》(《民初都市通俗小说》第7种),台北:业强,1993。
[29] King-fai Tam (谭景辉):“ The Traditional Hero as Modern Detective: Huo Sang in Early Twentieth-Century Shanghai”, in Ed Christian ed., The Post-Colonial Detective (Palgrave Publishers, 2001), 140-158.
[30] 以上资料皆根据《程小青和世界书局》(收于《郑逸梅笔下的艺坛逸事》)和《我的中学老师程小青》(王火著,《万象》2003年)二文,特此感谢提供资料的上海友人陆灏先生。
[31] 程小青:《舞后的归宿》,《霍桑探案集》第三册,页3—4。
[32] 汤哲声:《中国现代通俗小说流变史》,页231。此书中对孙了红创造的鲁平和其他侦探人物也论证甚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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