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有学者提出要在当代中国发展一个介于国家与社会之间的中间阶层的社会命题①。还有学者认为当代的社会结构已经发生了根本性变化,在“自由流动资源”和“自由活动空间”的基础上,一个相对独立的中间层正在以相当快的速度形成,从而使改革前的“国家-民众”两层结构逐渐转变为“国家-民间统治精英-民众”三层结构②。具体到农村社会,有学者指出各类乡镇社团组织正日益摆脱“半官半民”的存在形式,成为个人、群体与政府之间沟通的中介③。还有人认为,伴随乡村企业发展,新的农村社区领袖的产生反映出近代中国乡绅自治传统的回归。这些农村民间力量和中间阶级相对独立,将可能是农村自治化进程中的主体力量④。但是,对中国当代农村是否存在这样一个阶层,其主体是什么,怎样运作的,回答并不确定。
历史总是一脉相承的,在当代寻找所谓“中间阶层”首先要回溯过去。在传统社会中,国家政权没有能力直接参与乡村社会的运作,对乡村社会的控制历来只能到达县一级。因此,在1905年科举制度被废除以前的很长一段时间,乡绅作为传统社会的乡村地方精英,立足于国家与乡村社会之间,承担着官民中介的职能。他们的合法性来自于乡村社区内部的承认,同时又取得了国家行政系统的认可。作为处于国家和乡村之间的第三势力,乡绅构成了地方权力格局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
1949年以后,通过一系列政治运动,完成了对农村社会结构的整合。独立于国家组织之外的各种社会势力被定义为“土豪劣绅”、“阶级敌人”,经过一系列社会改造后荡然无存,农村的各项社会职能由国家基层政权机构和乡村基层组织履行。自1949年到改革开放前这一时间段内国家和社会之间这样一个断层的出现使得我们无法从更近的时段中寻找问题的答案。
因此,对于研究这个阶层来说,从清末至国民政府时期的50年是一个重要的阶段,在此期间地方精英究竟是怎样一种生存状态?其组成成员和活动模式有否变化?他们面对下沉的国家权威如何应对?是无能为力还是主动应战?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情况?了解和弄清这些问题对当代社会仍有着现实意义。
一、20世纪前半期常熟地方精英的形成
(一)传统士绅的衰落
从社区背景来看,本文要讨论的常熟县⑤是江南地区一个具有代表性的县,地处富饶的长江三角洲中心地带,东依上海、南接苏州、西邻无锡、北枕长江与南通隔岸相望。“土壤膏沃,岁无水旱之灾”、年年丰收,故此得名。自明前期以来繁荣的地方经济带来了当地文教事业的发达,“惟兹常熟,入国朝为畿辅之邑,号称多士。文章德业,彬彬然与上国齿”⑥,虞山画派、虞山琴派等独步华夏。邑中子弟向以读书进学为荣,自唐至清,常熟一邑出了8名状元、9名宰相、483名进士、6200余名举人、秀才。
发达的文化传统、众多的进士举子,加上地方富庶,阶级关系不十分紧张,使得士绅群体长期在常熟县的传统权力结构中占据着重要的位置。在历史发展过程中,常熟县形成了八大家族(见下表一)。俗语有云:“翁庞杨季是豪门,归言屈蒋有名声”。这八大家族及其后裔、族人、学生等构成了传统社会地方精英群体⑦的主体。
表一:常熟八大家族情况略表
族名
简况
祖居地
产业
活动领域
祖上名人
民国精英
翁家
父子宰相,两朝帝师,叔侄联魁,三子公卿,四世翰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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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有田地山庄,其中“之园”和“綵衣堂”最为著名
后人多从事科学文教事业
翁心存、翁同书、翁同龢、翁曾源等
翁之龙
庞家
好学重德,四个进士、一名探花
西塘桥镇
贻安堂、嘉荫堂、翼风堂
从事实业及美术等
庞大奎、庞钟璐、庞鸿文、庞鸿书等
庞树柏、庞树森、庞洁公等
杨家
出过榜眼、翰林、书法家
恬庄
开设晋泰钱庄
族人多从文,也有从事商业
杨沂孙、杨泗孙、杨崇伊
“江东才子”杨云史
季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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祖上某曾为曾国藩的老师
季厚镕
归家
明代出过一位状元,有“归我贤侯”匾
城内“状元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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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代多从事文教医疗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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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子嘉
言家
先贤言子后裔
言子巷老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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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习文,作教员
言如泗
家道中落
屈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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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有田产,兴建维摩寺、憩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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屈成霖
屈如干、屈雨时等
蒋家
出过御史、文华殿大学士、著名书画家
福山镇
城内“阁老坊”
涉足政界及商界,出过书法家、画家、名律师
蒋伊、
蒋廷锡
/
资料来源:谢俊美:《常熟翁氏》,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孙萍:《庞熏琹》,河北教育出版社2002年版、《常熟地方小掌故续编》
这些传统社会的地方精英往往走一条十分类似的人生道路:少年进学致仕、中年游宦他乡、晚年息影归里,此为传统地方精英典型的人生三步曲。以庞氏为例(见下表二),从庞大堃、大奎兄弟到大堃之子钟璐,再至钟璐子鸿文、鸿书,均于早年进学,获得过较高的学衔,其中庞钟璐于道光二十七年殿试钦点一甲三名,探花及第。通藉后,他们大多出任过中央和地方的一些中层官职,并做出了相当政绩,如庞鸿书光绪“十八年授山东监察御史,历掌山东道京畿道巡视东城,惩奸宄,清狱讼,台中考绩称最。二十三年转礼科给事中,公在台,屡上章言时政务,持大体”⑧,在担任湖南巡抚期间,拨银5000两,建一栋3层楼房为图书馆,并奏准官办,成为中国第一个官办的省级图书馆⑨。告老回乡后,他们依然是地方上的头面人物,有权参与商议县里的重大事务。如庞鸿书回乡后不久江苏即宣告独立,当时的自治会议长赵君芍将江苏省都督程德全的令文交其过目,并自荐将来常熟县民政长一职,引起庞的不满,赵终未能遂愿⑩。不难看出,传统地方精英需要走通这样一条人生道路,获取科举功名是其首要条件。只有通过科举制度,获得了一定的学衔,从而拥有士绅身份,才能凭借这样的身份与地位,获得地方社会的尊重,并成为乡村社会与文化生活的主导者与组织者。
表二:庞氏三代情况表
姓名
(字)
生卒年份
科举功名
居官情况
乡居情况
庞大堃
(厚甫)
1786-1858
嘉庆举人
国子监崇志堂学录
父丧丁忧归里,专心钻研考据音韵学。曾任县学主讲。
庞大奎
(云章)
1788-1864
嘉庆丁丑科会元
湖北江夏知县、武昌知府
不祥
庞钟璐
(宝生)
1822-1876
道光探花
翰林院编修,累擢内阁学士、江南督办团练大臣、刑部尚书等
1872年丁母忧开缺回籍,三年后终。
庞鸿文
(伯絅)
1845-1909
光绪进士,选庶吉士
历任国子监司业、太常寺少卿、通政司副使等职
戊戌政变后,托病辞官归里。居家十年间,热心办学。1902年游文书院改办常昭公立高等学堂,曾为主事之一。讲求实业,主张振兴农业。重视乡土文化,参与重修集前志之大成的《常昭合志稿》。
庞鸿书
(仲劬)
1847-1915
光绪进士,选庶吉士
在翰林院十年,补御史。历官山东监察御史、湖南巡抚、贵州巡抚等职。
辛亥革命爆发后回乡,是邑中头面人物,参与商议县中公事。
资料来源:常熟市博物馆藏:《海虞庞氏家谱》、《清故通奉大夫通政使司副使先兄絅堂庞公墓志铭》、丁祖荫纂修:《(重修)常昭合志》卷二十《人物》、《清故陆军部侍郎贵州巡抚庞公神道碑》、《常熟市志》第1091、1092页、《常熟国家历史文化名城词典》。
1905年,清政府上谕“自丙午科为始,所有乡会试一律停止,各省岁科考试亦即停止”11,宣告风行1300多年的科举制度走到了尽头。科举制度的废除从结构层面截断了传统政治运行的轨道,大批知识分子失去了原先通过儒学知识资源获取社会地位的指望,不合时宜的旧功名也逐渐不能维系其社会地位和其他政治上的利益。进入20世纪以后,虽然传统士绅及其在地方社会的影响没有骤然消失,他们仍然是地方社会的一股势力,但是很明显,他们的旧体系中已后继乏人,民国时期八大家族的后人在常熟本地基本无所作为。20世纪剧烈的社会结构转型和文化结构变动,人心、世风、观念,乃至社会生活方式都产生了巨大的变化,社会气候也大大不同于他们曾经生活并发挥领袖作用的时代了。尽管他们中的一些人一直生活到20世纪20年代,但是,在地方上的实际影响力早已随着清王朝的覆亡而渐行渐远,关于他们的历史记载是无情的。
同时,也有很多人不愿就此在乡村默默无闻地度过一生,他们选择到城市去碰碰运气。与明清时期缓慢而长期持续的江南地区精英“离村现象”12不同,20世纪二三十年代以后,随着城市近代工商业和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以及战乱的影响,乡村精英向城市流动的规模和速度大大超过了以前,钱钟书先生《围城》中的男主角方鸿渐之父方豚翁就是一个县里的大乡绅,为避战祸举家迁居上海,更多的人则是由于兼营工商业,生活重心移到了城市和集镇,其子弟在进入城市接受现代教育后也不愿再回到乡村。如庞氏家族的子孙大学毕业后多留在北京、上海等大城市,庞鸿文之孙、我国著名工艺美术家庞熏琹从法国留学回国后主要在上海发展事业13。这在当时的江南地区十分普遍,邻县的如国学大师钱仲联、试验核物理学家陆祖荫、王淦昌、植物学家周太炎等都离开了家乡。虽然1947年常熟18个乡的地方精英调查仍然将很多清华大学、同济大学的毕业生列入其中,但是他们多在外地工作,有的仍在美国留学14,当时没有、将来也不会对常熟地方社会产生直接的影响。大批知识分子、地方权威人士离开乡村,导致“良绅”阶层后继乏人,地方权力体系产生了断层。
(二)新精英的形成
新的社会时势需要有与之相适应的新精英,既然科举入仕的进身之阶被截断了,那些留在本地的精英们开始寻求新的出路,通过其他途径获取自己应有的社会角色,主要包括以下三种类型。
1、从政治变革中崛起
清末民初,一批知识分子抓住了地方自治运动这一契机,逐渐在社会政治变革中崛起,一跃而成为地方社会的实力派人物。
清末地方自治是清王朝在统治的最后十年间实行的一系列改革中的重要一环,最初由民间发动,而后经由政府推动,才逐渐由体制外向体制内推进的。在清政府明令施行之前,一些受地方自治思潮影响较深、经济发达、和外界接触较多的地区,在部分地方人士的倡导和部分开明官员的支持下,早就开始了地方自治的试验。两江总督端方认为江苏地区民智发达,士绅热心公益、克尽义务,应由官绅引导试行自治。1907年11月,他在省城设立自治总局15。在端方设局筹办之前和同时,常熟已经开始试办,立会研究,设局筹设议董会。1907年12月18日,常昭成立地方自治会,由邑绅陆懋宗16等呈请抚院批准后选举成立。会内办事大纲约分6项:1、请厘财政;2、振兴实业;3、保卫治安;4、规划工程;5、补助教育;6、改良风俗17。自治会由士绅发起创办,性质以研究及促进地方自治为主。次年,陆懋宗等又呈请开设地方议会,成立地方议会选举局,作为选举谘议局议员、成立议事会、董事会的后备18。在这些活动中,地方人士都是积极的倡导者和参与者,邵松年曾任县地方自治筹备公所所长,徐兆玮曾任副所长19。地方自治运动全面推行之后,他们成为最初的领导者。宣统元年(1909年)二月,县城海虞市设立自治公所,严树声担任议长,赵允绶任副议长,丁祖荫为总董20。1911年常熟县议事会成立于城隍庙内,有议员43名。常熟县下设的4市31乡分别成立自治公所。1913年,海虞市的自治公所改组为海虞市议事会和海虞市董事会,俞启韩任议长,胡起鹏任副议长,屈嗣奎为总董21。
由于科举制的废除和议事会、参事会等自治机关的设置,旧日科举的选拔功能在某种程度上被新式的选举所取代,有不少无法继续进学或没有旧学衔的地方人士就在地方自治运动中通过选举进入各级谘议机关,成为新的精英。这些新精英充分利用了国家对发展地方自治的支持,通过担任县内各种董事和公会的职务,甚至在县府的某个职能部门担任公职,逐渐拓宽了自身的势力范围,成为清末民初地方权力格局中的领袖。民国初年,这种类型的地方精英很多,常熟县的第一任民政长丁祖荫就是其中的一个典型人物。
丁祖荫(1871-1930),字芝孙,号初我、初园。少年时入江阴南菁书院读书。光绪年间中秀才,后因朝廷取消科举考试,没再获功名。丁热心地方教育,曾创设新式学堂中西学社、私立丁氏小学和石梅高等小学堂等,“造就学子无虑千百,终其身不渝”22。清末开始兼任县教育款产处的总董,筹措地方教育经费。光绪三十二年,常昭两县根据朝廷新令实行地方自治,成立地方自治研究会,丁参与其中。光绪三十三年县内设立常昭劝学所,又被推选为总董。光绪三十四年,出任禁烟总局总董。宣统元年成立城自治会,丁被推选为首任总董。还被推选为省议员23。辛亥革命时,常昭两县宣布独立,丁被缺席推选为常熟县民政长24。任期中,他举办防务、革除陋规、赈济灾民、清淤修堤,开设贫民习艺所、农事试验场、师范讲习所等新式机构。后因本乡人不得在本乡任职的禁令,调任吴江县,去职前将所得俸禄捐作常熟县城沿街装设路灯之用。后袁世凯称帝,丁祖荫辞职回乡,乡居数十年“遇公事仍不少休”,地方长官遇有棘手事务仍与之商量。他还担任纳税人公会、水利研究会等团体的主席,参与讨论县中事务。1924-1925年间,因崇明、浦东的米商经常来常熟采运米粮,米价随之上涨,引起百姓的不满,丁会同其他地方人士向县里呈请停止其采米25。丁祖荫在地方上声望极高,普通乡民对他也推崇备至,“有争端得君一言立解”26。在他去世的前三年还被聘为地方款产处主任,经手地方公款。
丁祖荫从地方自治起家,始终是运动中的领军人物,无论是提倡新学、禁烟,还是管理地方款产,他都走在众人之前,时人评价“风气日开,常熟禁烟劝学,县自治次第发轫,皆以君为之魁”27。同时,他也从地方自治中获得了莫大的权威,从常昭劝学所的总董到县自治会总董,从江苏省的议员到常熟县的首任民政长,丁祖荫在清末民初常熟地方社会中的地位是无人能够企及的。
从清末实行地方自治改革中产生的新精英,具有以下的身份特征:都接受过一定的传统教育,有功名;同时也接触过新思想,其中的相当部分人还接受了新式教育,曾留学海外,甚至参加过同盟会。这样的背景使他们能够最先接受地方自治的思想,并且在运动中顺理成章地成为国家和地方社会双方都信任的人,从而掌握了领导权。同时,他们凭借县乡新机构设置和各级谘议机关成立的契机提高了自身地位,确立了在地方社会中的权威,其权力范围也在地方自治运动中得以拓展。因此,虽然部分具有传统功名身分的精英是地方经济、学堂、新政以及自治和谘议局活动的主体,成为清末民初的常熟地方社会的掌权者。但是,他们不再是纯粹的旧式士绅,而是沾染了资产阶级政治色彩的新精英了。
2、经济实力的提升
20世纪以来,随着中国近代新式商业的涌现和近代社会生活的变迁,有相当多的原本处于基层权力体系之外的社会力量通过从事近代商业的经营管理,提升了自身的实力,并开始登上地方政治舞台,成为新地方精英中的一份子。他们涉足地方政坛,热心桑梓事务,颇具绅士之风,被冠以“绅商”28之誉。
绅商队伍的壮大以商业兴盛为前提。江南地区历来是商业发达之地,常熟县地处吴中,有着悠久的商业发展历史,城区海虞历来为全县的工商业中心,据史籍记载,明代洪武年间,手工棉纺织业、印染业等作坊就遍及里巷29。近代以来,清政府对商业控制的削弱和对外贸易的发展,成为带动商业经济发展的新动力。1919年,仅城区就有商号1156户,以米业居首;至抗战前,全县商号达到2900余户。1931年,全县商业营业总额达银元1120万元,运销上海的大米达数百万石,一度居上海米市之首。1932年,城区有公司行号42户,较大的商店212家,涉及25个主要行业。30年代中期,苏常、锡沪公路相继通车,交通更为便捷,商业益趋繁盛,英美烟草、煤油等洋行在县内均设有代理处30。民国初年,具有明显近代特征的新型社会团体——商会的成立更为绅商走上地方政治舞台提供了机会。
表三:常熟部分绅商简况表
姓名
生卒年份
教育背景
经营范围
地方经历
夏素民
1895-1954
小学毕业
早年继承父业泰记木行,又与人合股开设宝裕森木行。后与里人合营“通达”、“元记”轮船局,购置“江南”等4艘内河轮船,资产雄厚
热心乡村教育及社会公益事业,历任渔业公会理事长、木业同业分会理事长、商会常务理事,县参议员。北伐期间,任县党部监察委员、县临时行政委员会司法股长。
庞洁公
1901-1965
无记载
早年开设臼坊,辛亥以后改为机器碾米厂,后又开设布厂、旅馆、南货店,经营堆栈。曾任电气公司董事,在上海的一些企业也有股份。
曾任粮食业公会、商会负责人、善后救济协会、冬令救济委员会委员,校董、县参议会议员等职务。
曹师柳
1900-1982
江苏省立第一师范学校毕业,浙江省法政专门学校毕业
从事纱厂、钱庄、运输等业;慷慨好义,社会联系广泛。
1936、1947年,两次参加“国大代表”竞选,当选县候补代表;1946年,任县参议员。
汪凤书
1863-1934
无记载
经营布行,资本雄厚,信用享誉大江南北。后与人合资开设银行,推为董事长。
曾出巨资赈灾,被省长褒奖;去世后,林森、于右任、孔祥熙、蔡元培、吴铁城、叶恭绰、柏文蔚、褚民谊等均为他题词。
庞树森
1886-1971
两江高等学堂毕业;后就学东瀛,毕业于日本东京帝国大学法科
包办烟酒税、牌照税,主持盐公堂、土膏行等专卖事业 。
曾任县商会会长。抗战前历任太仓、江宁县地方审判厅推事,江苏省政府机要秘书、政务厅长,常熟、昆山县长等职。后任江苏省临时参议会议长、县“国大代表”。
俞启汉
1884-1945
清末拔贡,直隶州判河南候补,向后任河工、视学员等职
设立农事试验场,广植苗木;与邑人同办常熟电话公司,大力整理机构,与交通大学亲密合作。1997年,西安交大设“俞启汉厅”。
热心家乡公益。早年执教于常熟中西学堂、竞化女校、市立女校。后任海虞市议会第二届议长、县农会会长、商会董事、县署实业科长、统计室主任等公职。同时任常熟电气公司董事、省电业联合会执监会委员等社会职务。
狄子怡
1870-抗战中
优行附贡生,奖六品通判
经营工商业,开设狄恒兴米行,兼营碾米厂;经营旅社业和房地产业。
历任江苏全省官产处松金青奉及溧金阳官产沙田事务所驻办,清理江浙两省太湖湖田局会计科科长,江苏财政厅聘任为淞沪米石特捐会办。曾任常熟县议会议长,海虞市总董。办米业恤寡局、米业小学,任电灯电话公司董事、崇善荒冢堂董事。敌伪时期,又任地方自治委员会委员。
资料来源:《浒浦志》第310-311页、《虞山镇志》第889、882页、《常熟市志》第1106-1107页、《常熟汪凤书先生讣告》、《常熟地方小掌故续编》第144页、《常熟国家历史文化名城词典》、《常熟文史》第31辑、《常熟狄氏家谱三稿》
表三中人物均为民国常熟商界的头面人物,在20世纪二三十年代,经营狄恒兴米行的狄子怡与“庞恒裕继记”粮行的庞洁公、俞恒泰粮行的俞启汉、翁恒益粮行的沈稚竹并称为常熟米业的“四经董”;庞树森的专卖事业在商界中居于垄断地位;曹师柳经营的纱厂规模很大,对常熟、太仓两县地方工业的发展都起了促进作用。这些人都在当时常熟地方社会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从他们的经历来看,基本包括两种流转形式,即“由商而绅”和“由绅趋商”两种对流过程。表中的夏素民、庞洁公、曹师柳、汪凤书等四人都属于“由商而绅”的地方精英类型。他们大多出生于19世纪末20世纪初,与传统绅士相比,年纪较轻,没有显赫的家世,所受教育也很有限。他们之所以能成为在地方上有一定影响力的人物,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拥有财富之后对地方慈善事业的贡献。1924年江浙战争爆发,浏河、嘉定、丹阳、江阴被灾严重,汪凤书出巨资赈灾,先后超万元。江苏省省长以“见义勇为”匾褒奖,江阴士绅代表全邑集经史语制联为之寿。汪去世后,林森、孔祥熙、褚民谊等党政要人均有题词31。绅商在地方上得到国家政权的认可,被极力吸纳,大多担任地方党政机构的职务,如县参议员、国民党县候补代表等32。
另一种流转形式是由绅而商,表中的庞树森、俞启汉、狄子怡等三人即属于这一类型的地方精英。清季,随着中国近代新式商业的涌现和近代社会生活的变迁,实业价值的提升浸润了传统的士绅阶层,投身实业便成为他们中一部分人的选择。其中尤以庞树森为典型。
庞树森,字甸材,西塘桥庞家的后裔。两江高等学堂毕业,后就学东瀛,1908年日本东京帝国大学法科毕业,曾就职于地方审判厅及省政府。1929年9月到1930年5月,任常熟县县长33。卸任后转入商界,专做官场生意,如包办烟酒税、牌照税,主持盐公堂、土膏行等专卖事业,在商界中居于垄断地位。1936年,又当选为商会会长34。
这两种流转过程貌似相逆,各自的起点和目标相反,其实最后的落脚点是相同的,那就是通过提升经济实力扩大自己在地方社会上的影响力。由商而绅的情况不必赘述,由绅而商的地方精英们的目的也不仅仅是利用自己在官场的关系为生意打通道路,他们通过经商的途径聚敛财物,最终目的还是为权威、地位的提升增加砝码。
20世纪二十年代以后,因经济实力增强而崛起的新精英已经颇具规模。他们在掌握权力的同时,也发生了分化:一部分秉承了良绅的传统,协调上下,更关注民生疾苦。1924年江浙战争中溃兵过境,骚扰乡民,夏素民等人出面安抚,1949年解放前夕,以夏素民等为代表的商会与解放军接洽,安定政权变更后的常熟地方社会35。另一部分则日益与地方社会脱离,更倾向于搞好与地方政权的关系,从中谋取利益。
3、迎合权力斗争的需要
在20世纪前半期随处可见的地方权力纷争中,除部分新精英经由政治机缘和经济实力提升地位外,还有部分力量迎合了这种权力斗争,打击其他派别,藉以提升自己在地方权力格局中的地位。主要有以下几大案例。
(1)“杨案”
1915年底袁世凯称帝,护国运动爆发,云南独立,黔、粤、浙、陕、川、湘等省纷纷响应。邻县江阴独立后,常熟城里谣言纷起,称“民党将来城独立” 36。
县知事吉林人杨梦龄,白天指挥军警维持治安,夜间则督队巡逻,严密防范。杨梦龄,字畦韭,据说是前清岁贡生,以昭信股票而得功名。杨为人遇事素来刚愎自用,到常熟后,大肆撤换县府原有的行政人员,对地方新兴人士概不联络,只接近几个年老无能的绅士,与庸弱的杨调甫认作本家37。
丁祖荫等人为地方安全考虑,准备筹设民团,招何市徐凤藻来城筹备。徐进城后,决定于4月15日先往上海探听消息。时值在沪国民党人纽永键、何海鸣等联络沿沪宁线各县的地方势力,准备大举起义。徐凤藻暗中与之取得联系,力图有所为。县署检验吏姚锦卿,绰号姚姚头,与徐凤藻素有联系,帮助他招县署卫队长凌茂徐加入。徐凤藻回常熟后,就在大东门外总管庙设立冬防局,待时而动。5月8日早晨,徐与姚在商议时被一卫队队员听到,密告杨梦龄。杨将姚、凌二人先行羁押,晚间亲将徐凤藻逮捕,并将徐的队伍当堂解散。
在此次事件中,还牵涉了赵君芍、邵玉铨二人。他们是民初地方新兴的政治人物,长袖善舞,名重一时。当时,均被列为乱党,被迫逃亡上海。
杨梦龄与地方新派士绅的不和由来已久,在丁祖荫等人建议设民团维护治安时就遭到杨梦龄的猜忌,他一方面秘密发电报给江苏巡按使齐耀琳,称他们为“匪徒”,意图独立,扰乱治安,“拟即枪毙”38;另一方面提款与家眷,让其出外躲避。县里老百姓听闻,认为必有大乱,也“纷纷迁徙,十室九空”,结果导致“地方纷扰,商业凋敝”39。后由商团等出来巡逻防护,辅助军警。杨梦龄又怀疑商团另有他意,屡次试图收缴枪械,因商界反对,方才作罢。此时江阴独立事件已经平定,谣言渐渐平复,地方上逐渐恢复了平静。但杨梦龄为了拥兵自卫,与地方人士分庭抗礼,仍然电请第二师派兵到常熟保卫40。
在此事件中,杨梦龄屡次致信俞钟颖、杨调甫等人通报消息、征询意见,言词极其谦卑,称“未知先生如何主持,请速示知是为至盼”。在给第二师林营长的信中要求“严密堵拿乱党,另排炮舰听候调遣”41。
徐凤藻被抓后,其兄省议员徐翥青、其侄前清翰林、民国国会议员徐兆玮等与邑中士绅张鸿、瞿良士等积极营救,托人说情。加上仅从徐房间搜出手枪两支,其一为何市乡自卫团之物,乱党嫌疑证据不足。因此,杨梦龄只得将徐凤藻具保释放,仅将姚姚头枪毙了事42。
经此事件,杨梦龄在常熟遇事处处掣肘,新派精英对杨梦龄更为不满。他们电告部院,全力倒杨。最后杨梦龄被攻击去职,在常熟任职不足6个月43。
从此案中可以看出,当时的常熟地方有两大派,分别为:(一)以俞钟颖44、邵松年以及被杨梦龄称为三哥的杨调甫等为代表,称之为“俞派”,大多为退休归里的绅士。(二)以徐兆玮、徐凤书、徐凤藻等为主要人物,可称为“徐派”。这两派在一些主要问题上是对立的:俞派对国家大事毫无了解、漠不关心,只希望维持地方现状,对独立和鼓吹独立的革命党人十分恐惧,将之视为洪水猛兽。而徐派则普遍关心国家政局,能够接受新鲜事物,徐凤藻、徐兆玮叔侄参加过同盟会45。他们主动与外界接触,在护国运动中倾向革命党人,徐凤藻一掌握地方防务大权就与上海的钮永键等国民党人联系起义,希望成为常熟地方事务变革的倡导者。两相比较,显然徐派审时度势、思想先进,他们的主张适应了时代的要求,代表了当时社会的普遍呼声。从表面上看,“杨案”中地方官员与精英发生冲突的焦点是对地方防务权的争夺,实质上这一事件反映出地方精英对国家大局走向的积极参与。
20世纪以来,政府官员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深入地卷入到地方事务中,他们对地方社会的深度介入使得不同精英集团之间的派别斗争愈加显性化。常熟两派间的矛盾因县知事杨梦龄拉拢一派、打压另一派而加剧,更在杨梦龄的去留问题上达到白热化。俞派人士攻击徐派是“狡焉思逞之徒”,后杨梦龄被调离,他们制万民伞、设长生位、做送别诗以称颂46。伴随派系的出现应运而生的派系斗争,实质是以派系为组织依托,旨在改变现存的权力和利益分配格局的集团性竞争行为。这种竞争行为因与国家和地方精英的冲突相联系而使得某一派系的命运与国家在地方上的代理人的命运休戚相关。从“杨案”的最终结局中可以看出,在当时的常熟地方社会,俞派虽然仍然享有较大的声望,但是已经没有多少实际的权力了。杨梦龄虽经“绅士之老成者挽留”,但省厅并没有给他们面子,一句“弗许”47杨知事最终还是调任他处。杨梦龄被调任的结局实际上也宣告了俞派精英在地方权力结构中的退出,从此以后,很多俞派精英的名字从政府公开的记录中消失了,他们的社会和政治责任被交付给了他们的对手。
(2)“狄案”和“包粮事件”
“狄案”的主角是狄子怡。狄子怡(1870-抗战中),原名恩霈,字子怡,号珊崖。光绪二十五年科试优行附贡生,奖六品通判。民国成立后开始参与政治,历任江苏全省官产处松金青奉及溧金阳官产沙田事务所驻办、清理江浙两省太湖湖田局会计科科长、江苏财政厅聘任为淞沪米石特捐会办等职。在常熟地方上曾担任过常熟县议会议长、海虞市总董。他办米业恤寡局、米业小学,担任电灯电话公司董事、崇善荒冢堂董事48。又经营工商业,先后在南门外上塘街开设狄恒兴米行,兼设碾米厂。开设旅社,招徕四方商贾。他工于心计,又善钻营,时常向官产处领占公地,曾把坛上的古迹社稷台锄为平地,建筑市房,出租收费。1928年狄子怡被控告,起因是农民朱某承垦狄子怡报领的荒田已有多年,狄的帐房来收回田面,朱某无奈上吊自杀身亡49。事件发生后,被国民党员王钟麟获知,他即控告狄子怡侵占民田,逼死人命,是土劣行为,请县讯办。是为“狄案”。
“狄案”发生后,县党部对此极为卖力,一区党部点名称狄子怡为“常熟最大的一个土劣”,主张彻底查办,号召党员民众联合起来,进攻土劣的联合战线50。但是纵观事件的发展,有另一种力量始终阻碍着整个事件的进展,并最终导致了斗争的失败。首先表现在原告王钟麟被人威胁。其次,案件审理过程中有人为狄登报声明,捏造供词51。第三,狄子怡本人也通过举办一些慈善事业为自己掩盖,并请人在报纸上大肆吹嘘,称狄“历年施救贫黎不可胜数,今夏除捐款善堂施诊给药外,又令其子集款办防疫医院,严冬将至,又购棉衣棉裤七百件布施城内东西二监狱及乞丐收容所等处”52。最后,案件的一移再移也说明该案件的棘手之处。“狄案”经过县转送到特种刑庭,被特种刑庭取消,最后移交江宁地方法庭接收,指定吴县地方法院管辖,结果不了了之。
狄子怡能够在大风大浪中安然无恙的重要原因之一在于地方党部和政府之间立场的不统一。在大革命时期和南京国民政府建立之初,虽然没有明文规定,但是国民党一度决心遏制地方势力的发展势头,采取了打击土豪劣绅手段。1927年国民革命军第二十一师第六十三团抵达常熟县城当日即召开大会,提出了“打倒土劣”的口号,会后,联合各乡农民协会组成了虞西农民协会,拘押不法地主,游村示众53。大革命高潮过去以后,仍然有一些劣迹斑斑的士绅受到惩处,如东唐市曾任乡董的张某,1928年春因私设赌博、侵吞公款被逮捕,经县党部罗列劣迹,指为土豪劣绅,判刑六个月,没收三分之一的财产54。1929年4月,县执行委员会常务委员屈雨时发布文告:“照得贪官污吏土豪劣绅作孽泱民,恶毒已极,形成社会黑暗恶势力,谁不软化,惨遭铁蹄蹂躏,民众痛苦急待解除,与恶魔势不两立。本会已下最大决心,曾经全县民众,须尽量检举以期扫除革命前途障碍。”55
虽然党部对打击地方精英十分积极,但是政府机关却倾向于与他们妥协。地方精英是国家权力在地方社会的延伸,是对地方社会进行控制的非正式权力群体。对于中央和地方政府政策,特别是与地方利益密切相关的政策的制定和实施,地方精英具有较大的发言权,没有地方精英的参与和支持,任何政策都很难真正地得到贯彻和实施,在很多具体事务上基层政权还需仰仗精英的合作。因此,在大革命之后不久,国民政府的地方官员很快意识到为了便利其对地方社会的控制,最好的办法是将地方精英从要控制和打击的目标转变为国家的代理人,他们开始实施团结和接纳地方精英的措施。 “狄案”处理过程中的种种迹象表明国民政府对地方精英是暗中保护的。
狄子怡得到保护的原因之二是即便是对斗争“土劣”十分积极的党部,其深层目的也仅在于伸张党权,而非打击绅权。我们可以看出,党部反对的仅仅是个别土豪劣绅而并非所有地方精英,打倒土豪劣绅的口号也非针对精英阶层本身。对于与政权合作的地方精英,国民党是加以保护的,称呼上冠以“正绅”、“良善”的美称,政治上大力倚重,延揽入地方政权。事实上,国民党早在北伐战争进行中即开始实行团结地方名流的政策。国民革命军一到常熟,师长“为联络常熟官绅感情起见,特假座鸿运楼菜馆,宴集各界人物”二十余人,席间“觥筹交错,宾主之间极其欢洽”56。
对于那些与政权唱对台戏、损害政权利益的精英,不仅是党部,即使是地方政府也是不讲情面的。在清代,凡是曾任督抚大员的地方豪绅和中举人及以上科名的文人,不仅自有田亩可以不纳钱粮,还能将亲友应完的钱粮一并包在自己名下,称为“包粮”。辛亥革命以后,省议员继承了旧时举人的身份和待遇,徐粹庵、邵玉铨、曹佑平等都是包粮巨擘57。后来由于被包钱粮的数额越来越大,实收赋税日益短少,引起县府的不满。1925年县知事庄炎因催缴各绅漕欠无着,向省府请准,地方名流如拒缴赋税或有意拖欠,也按照《清理田赋章程》第9条办法处分,革去身份或追究治罪。一时之间,上至省议员下到市乡董事,都遭到了处分。省议员顾某、前省议员王某欠漕均在5000元以上,被法警前往提追;海虞市总董屈某、董事浦某历欠数千元,限期缴清,未缴清之前,职务暂停58。董事们积欠漕款过多,严重影响到地方财政收入,对这样的地方精英,地方政府是不会心慈手软的。
经过北洋政府时期经济手段的制裁及国民政府初期政治方式的斗争,一批不与国家政权合作的所谓“土豪劣绅”遭到打击,另一些与新政权合作愉快的精英崛起了。在新的复杂的情况下,他们表现出在适应现代官僚制度概念、接受政治化灌输和结合传统控制资源方面的可塑性,抓住了旧精英被打击的时机,将自身塑造为新的地方权威。
(3)从“周案”看精英地位的巩固
1933年宜兴人周衡来常熟任县长,到任后对新闻记者颇为傲慢,拒绝记者的采访而遭报界攻击。当时常熟各报相约对周去衔留名,凡报导消息涉及县长时,仅写上“宜兴人周衡”以为报复,后此事经调解平息。
周衡还大批变更县府雇员,任用私人,原来县府的旧人员仅留用一人,连法警也委任私人。因其对法律颇为精通,往往亲自审讯判决案件。对承审员送核的疑判也必精细审核,字斟句酌仔细修改。因此颇遭外人诟病有利用职权,贪赃枉法之嫌59。
地方人士对周衡的这些做法极为不满,不久就以周面色萎黄、精神不佳为由,向省呈控其抽大烟。省厅派员调查,周衡被要求到医院检查有无烟瘾,由秘书彭某代行职权。当时报纸对此事进行跟踪报导,对周衡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都有记录,对其是否吸毒以及今后的去向大加评论,以报当初之仇60。
此后,周衡一方面托人在省里活动,对省厅的派款竭力报效,另一方面为缓和与当地士绅的关系,在区长人选问题上也作了一些让步。但是结果仍然不能令地方人士满意,他们竭力活动向省推荐彭秘书取而代之,省厅在这个问题上也致函地方士绅征求意见61。
“周案”显示,地方精英阶层既是国家权威向基层社会延伸的触角,在某种程度上也是国家力量在民间实施的阻隔,当国家权威及其代理人过多干涉地方事务,损害到地方精英利益时,冲突是不可避免的。
在“周案”中,地方报纸评价周衡不如其前任谭某,理由是前任县长“办事效率虽不见得十分好,但是很肯顾念公理,什么事都依着大众的意志去办,从不敢独断独行”,而周“虽然廉洁自治,而行政未免专断一些”62。事实上,谭某是因侵吞公款和对一些事件处理不当遭控告而自动请调的,无论是个人品德还是处事能力都比不上周衡63,而周衡的为人连对手尚且要赞一句“廉洁自治”,他对审案的精通更能说明他是有相当能力的。周衡之所以被认为不如前任,关键在于不按“大众的意志”去办,无庸讳言,这里所谓的“大众的意志”就是地方精英的意志。周衡虽然比前任廉洁,办事效率也高,但是上任伊始就开罪新闻界,之后又大量解雇县府前职员、任用私人,干预案件审判,对区长人选坚持己见,虽然后来作了让步,但为时已晚。这些所作所为都侵犯到地方精英的利益,遭到嫉恨,这是周衡最终被调任的根本原因。由此可见,此时地方精英的地位已经巩固。
在周衡与地方精英的拉锯战中,还有一个值得注意的现象,即双方除在常熟县域范围内互相攻击外,还把双方的矛盾冲突诉诸更高一级的权威,孰是孰非等待上级的最后裁决。地方精英向省府呈控周衡有烟瘾,周衡也托人在省里活动。周衡有此举无可非议,上级委派他来常任职,一切功过得失也需得到上级的评价。而地方精英此举则表明,他们也认可在权力的博弈中,上级政权是最后的仲裁者。在某种程度上地方精英开始将巩固地位、达到目的的希望寄托在上级政权而非底层民众的身上,他们开始倾向于认为前者成为权威来源更便捷、更符合自身利益,从而开始失去立足于两者之间、独立存在的地位。
二、常熟地方精英的群体构成
地方精英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形成了特有的成员构成和群体面貌。20世纪以来,随着地方自治的发展以及国家政权建设运动的开展,新的地方精英从知识构成到职业构成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这些变化成为决定他们自身价值的重要因素。
(一)地方精英的知识构成
良好的文化修养是成为传统社会的地方精英的必备条件。下表显示,几乎所有20世纪初的传统地方精英都有较高的文化素养。他们无不精通经史诗赋,其中几位还长期任翰林院编修,这是个高级秘书性质的工作,必须由进士中的佼佼者担任,主要任务是掌制诰、史册、文翰之事,以考议制度,详正文书,备天子顾问,文笔必须十分优美。当然,具备相当的文化素养与在科举考场获得成功所需要的技巧有重合的部分,但并不完全相同,正如在传统社会的高尚场合,精通作诗填词、琴棋书画这一类文化活动是精英具备高雅品质的标志,即使依靠这些技艺并不能保证获得功名。表四中的地方精英并非都曾出仕,但他们却都具备极高的文化修养,或文采出众,或精通书画,又或精于鉴定收藏。曾出任河南学政的邵松年去世前的三十年始终致力于县内事务,是地方人士的首领,他之所以受人景仰是由于其文化特长。邵是中国近代书画史上的著名书法家,工小楷,风格神似于书家翁方纲,常熟城中名胜古迹的题字和百年老店的牌匾大多出自他之手笔。邵氏还著《澄兰堂古缘萃录》18卷,评价前代书画家及其作品,至今仍是一本极有价值的研究古代艺术史的参考书64。
表四:20世纪早期常熟县部分传统士绅文化背景表
姓名
(字)
生卒年份
科举功名
文化修养
庞鸿文
(伯絅)
1845-1909
光绪进士,选庶吉士,授翰林院编修。
精于词赋骈文,研讨经史,旁及经世之学。
庞鸿书
(仲劬)
1847-1915
光绪进士,选庶吉士,授翰林院编修。
性颖悟,耽书史,过目不忘。著有《读水经注小识》等。晚年之作雅近东坡。
沈汝瑾
(公周)
1858-1917
光绪庠生
以诗名,诗格高洁。著有《呜坚白斋诗集》。收藏金石书画,尤专于砚。
俞钟颖
(君实)
1847-1924
同治拔贡,光绪顺天乡试中副榜。
著有《南郭草堂诗文集》、《归田集》、《斋奏疏文牍存稿》、《斋随笔》、《遁渔随笔》等。
邵松年
(伯英)
1849-1924
光绪进士,选庶吉士,授翰林院编修。
擅书法,精鉴藏。著有《续海虞画志》、《一斑吟草》等,刊《澄兰堂法帖》、《兰雪斋石刻》。
俞钟銮
(金门)
1852-1926
晚清举人
县内大儒,翁同龢外甥。参加《常昭合志》的编纂工作。平日喜诗词,常与门辈酬资。
沈养孙
(彦民)
1869-1932
光绪庠生
藏书家,40年积书2万余卷。撰《希任斋诗文稿》。
资料来源:《清故通奉大夫通政使司副使先兄絅堂庞公墓志铭》、《清故陆军部侍郎贵州巡抚庞公神道碑》、《常熟市志》第1091、1092、1093页、《常熟国家历史文化名城词典》、《虞阳邵氏家谱》
国家承认的科举功名和自身的文化修养两者兼备或更倾向于后者的判断标准,表明了在传统社会是否成为一个地方精英不仅是由国家来界定的,更是由他们自身来界定的。
1905年科举考试废除后,以功名为代表的传统儒学知识在界定精英中的作用愈发的小了,惟有广义的文化修养仍然是20世纪早期地方精英的必备条件。与表四中的传统精英相比,虽然由于科举的废除,表五中新精英的学衔普遍低了一个等次;但从总体上看,他们的文化素养仍然较高。
表五:清末民初常熟县部分新精英文化背景表
姓名
(字号)
生卒年份
功名、现代教育背景
文化素养
徐兆玮
(少逵)
1869-1940
晚清举人;日本法科毕业
留心地方掌故文献,为《重修常昭合志》副总纂。一生著述众多,有《虹隐楼诗》、《海虞诗话》、《河东君遗事》等40余种。
徐凤书
(翰青)
1871-1952
晚清生员
著有《锋镝余生记》、《七十自述诗》等,与人同译《破天荒》,另有《徐翰青日记信杂著》18卷。
张鸿
(隐南)
1867-1941
清末进士;精通英、日、法文
擅文学、书法,著有《蛮巢诗词稿》、《游仙诗》等,编译《成吉思汗实录》及文稿、笔记,撰小说《续孽海花》。
蒋凤梧
(韶九)
1873-1949
清末庠生;日本弘文师范学校教育科毕业
无记载
瞿启甲
(良士)
1873-1940
幼随父兄读书
清代四大藏书楼铁琴铜剑楼第四代楼主。擅文学、书法。
钱景高(南山)
1876-1929
光绪庠生;曾在上海读游学预备科
提倡新文化,反对旧礼教。曾任《常昭日报》、《虞阳周报》编辑,《民呼》、《民立》等各报通讯员。担任教员多年。
钱育仁
(安伯)
1880-1958
清末贡生
潜心文学,研习骈体文,究心对仗。为“虞社”主要成员。著有《荔圆楼骈文》、《荔圆楼集》等。
资料来源:《何市镇志》、《常熟国家历史文化名城词典》、《常熟市志》第1092页、《常熟瞿君墓志铭》、瞿良士辑《铁琴铜剑楼藏书题跋集录》第362-365页。
新精英的知识构成中还有一个很大的特点,就是对现代思想和新式知识的掌握。在当时整个社会风气的影响下,表五中的徐兆玮、张鸿、蒋凤梧、钱景高等四人都有过接受现代教育的经历,或在日本,或在上海。徐凤书虽然没有正式接受过新式教育,但通过其他途径较早接触到西方进步文化思想。他在上海办报时,结识了许多热心民主改革维新变法的知识分子,接触到不少西方的进步书籍和马恩理论著作,是常熟最早读马恩著作的进步人士之一。他在1907年7月15日的日记中写道:“凡财产者,皆从劳动而出,故生产者,劳动之阶级也。然则,享有世间财产之权利者,非劳动者而谁乎。”65此语出自一个从小接受传统教育的士绅之口,可见20世纪初社会思想变革之深入人心。
虽然进步思想和新式教育在清末只是少数人的选择,但却是人心所向、大势所趋。民国以后,新式学堂逐渐成为教育的主流。民国元年,常熟全县有小学163所,学生8043名;到民国37年,全县的小学增为370所、中学12所66。不过,也正是由于传统教育形式的消亡、新型的专业技术教育的兴起,到民国后期,地方精英们不再是传统社会全面掌握儒家精义的“大家”,而成为现代社会某一专业技术领域的专才。1947年在对18个乡189名地方精英的调查中,除19人的教育背景为私塾外,其余接受的都是从小学、中学到大学不等的现代教育和医学、商学、师范、法律等专业技术培训67。
(二)地方精英的职业构成
1、地方精英职业的多样化
在传统社会,士绅既是一种身份,也是一种终身的职业,他们集教化、伦理、祭祀、宗族等一切社会职能与权力为一体,成为控制乡土社会的主要权威。一个人一旦获得了士绅的身份,除非发生特殊情况,否则终身受用。而到了20世纪,剧烈的社会变革催生了一批新精英,由于接受教育的专业化、技术化,他们开始从事各种不同类型的职业。
资料来源:《地方人才调查表》,常熟市档案馆:K4-3-138
从1947-1948年间县府申报的18个乡的地方精英调查表为抽样调查的个案来看他们的职业构成情况,除了没有经历资料记载的19人外,余下的170人在地方政府中任职(包括参议员、国民党三青团队长、县府科长、区长、指导员、乡镇长、乡民代表会主席、保甲长等)的有66个,在外地担任行政职务的有12人,两者相加占总数的45.9%。可见,1927年以后与政权联系紧密的精英成为地方精英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遍布了县参议会等民意机构、党团人员以及区乡镇行政机构。排在第二位的是从事教育文化事业的精英,有50人,其中包括大学教授、国民学校教员、校长、改良私塾塾师、保校校长、画家等。民国后期教育文化工作者仍然能在地方精英群体中占有较为重要的一席之地,这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文化教育背景对精英地位确立的重要意义。其他还有律师8人,医生、工商业者、记者、编辑、会计师、其他技术人员共26人,地方军队长官6人,从事慈善事业和领导人民团体的有4人。
2、地方精英职业的职役化
1947年县里遴选“地方士绅”,从当选者的履历可以反映当时“士绅”的通行标准。如城南乡当选的11名“士绅”是:(1)蒋凤梧,75岁,日本青山师范毕业;民初曾任第一届众议院议员、福建省教育厅厅长、淮扬道道尹,现任县参议员。(2)俞仲九,45岁,中国公学大学部毕业、商学士;会计师,现任县候补参议员。(3)崔中明,35岁,上海商会英文职业学校毕业;历任常熟县第一区区长、三民主义青年团上海支团、无锡分团总务股长等职,现任县参议员。(4)俞承枚,61岁,神舟法政专门学校毕业、文官考试合格;律师、红十字会常熟分会理事长、复员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县参议员。(5)李贻孙,40岁,中学毕业;现任纱厂同业公会理事、县商会常务理事,县参议员。(6)蒋公鲁,49岁,江苏省立第一师范毕业;曾任常熟县教育局科长、公款公产处副主任、常熟第一区区长、县党部书记长等职,现任县参议员。(7)陈宾贤,34岁,私立上海侨光中学毕业;曾任小学校长五年,现任县党部秘书、县参议员。(8)安慰南,47岁,东亚大学法科政缉系毕业;曾任中国国民党监察委员会执行委员、常熟县县长、昆山县县长、江南行署视察等职,县参议员。(9)蒋振民,43岁,复旦大学文学士;历任江苏省政府秘书、常熟县政府秘书、报章杂志编辑等职,现任县参议员。(10)沈国华,40岁,中央政治学校毕业;曾任江苏南通建设局实业课课长、松阳县政府秘书、科长、常熟县政府秘书等职,县参议员。(11)吴建亚,45岁;曾任军委会北平分会政训处秘书、北方日报编辑、上海市警察局机要室主任等职,县参议员68。
以上这11位地方精英大致可分为三类:第一类是1号蒋韶九;第二类为2、4、5号精英;第三类包括其余的3、6、7、8、9、10、11号精英。第一类的蒋凤梧是在清末地方自治大潮中脱颖而出的地方精英,到20世纪40年代末已经75岁了,早已不问政事,填表后两年就去世了。第二类的三人中一为会计师、一为律师、另一为商人,他们都有自己的专职工作,担任县参议员只是一个荣誉、一种社会身份。而第三类的七人则与前两者不同,他们都有实际的行政职务,或担任某一区的区长、或在县府、县党部任职。如蒋公鲁和陈宾贤虽然出身教育界,但他们后来都弃了本行,以行政职务为重,蒋公鲁曾担任过常熟县教育局科长、公款公产处副主任、常熟第一区区长、县党部书记长等职;至于安慰南、沈国华等人本来就是政法专业毕业的,他们除了从事行政工作之外别无他长。而第三类地方精英在该乡精英中所占的百分比是63.6%,属于绝对多数。
由此可见,民国后期担任公职的地方精英为数不少,职役化成为常熟地方精英职业构成中的明显特征。为了进一步强化这种趋势,国民党政府想尽一切办法对他们进行意识形态灌输,常用的做法是控制区乡镇级人员的选任和举办各类培训班。
1929年4月江苏开始设所进行区长训练,为期三个月,训练合格者实习三个月,通过考核后,由县长呈民政厅核委69。常熟县初试录取三十名,赴省复试录取二十名,入所受训。受训项目包括学科、术科和思想训练三个方面,通过“党义”、军事训练、纪念周、个别谈话、座谈会等方式强化培训70。三个月训练期满后,按“本区人服务本区”71的原则,派到各区。到了30年代中期,经过国家精心选拔和系统培训人员已经在区级政权机构中占有绝对优势。1933年常熟的15名区长全为区长训练所毕业72。1946年3月,常熟地方行政干部训练所开设训练班,每乡抽乡镇保长各一名受训,5月又办了第二期,参加人员为各乡镇公所干事及上期未及受训的保长73。1947年以后,地方行政干部训练所甚至专门开设了保长学员班,抽调全县保长轮训,全部学员需通过包括党义、地方自治、保甲概要、宪政等在内的全部科目考试才能毕业74。
这些区乡镇保人员是地方上的实权派人物,他们与乡村基层民众最为接近,又处于国民政府官僚体系的最底层,没有多少升迁的机会,缺乏与外界交流的途径,大多沉淀于地方社会,实际上成为在地方社会具有实际影响力的群体,是这个时期的地方精英。作为肩负重大使命的乡村政权机构的主持者,他们本当在沟通上下中发挥积极作用,但是,作为职役化了的地方精英,他们中的很多人反而成为上下矛盾产生的肇端。连蒋介石也承认:“区长镇长之地位,率皆为土劣所把持,以之推行政令则不足,压迫民众则有余。”75国民政府行政院农村复兴委员会30年代组织了一次涉及浙江、江苏、陕西、河南等省的农村调查报告,常熟的很多乡村长是地主兼高利贷者,且人员素质极为低下,第一区藕渠镇镇长某氏是个“瘾君子,神经麻木”76。贪赃枉法情况普遍,他们开场聚赌、敛钱索贿、鱼肉乡里,甚至“纠合无赖,黑夜行劫,无异匪类”77。曾被寄与厚望的第一批21名区长的表现更令人失望,他们“大都只要钱,不做事,居在城里,一个月之中,偶尔也去区公所走几转”78。更有甚者一些区长凭借权力和地位,包揽词讼、任意派款,甚至专横跋扈,残杀善良。第十区区长王鸿遇一手制造了1931年东张乡的“典当桥惨案”,警察受命打死农民6人,逮捕多人79。
从20世纪前半期地方精英的知识构成和职业构成来看,他们与传统士绅已经有了明显的不同。传统的士绅阶层或为官作宰,或蛰居乡里,大多以道德品格、义理辞章、诗歌曲赋等来从事治民、说教、著述、课读、自娱等活动。“士”的身份本身就意味着道貌岸然、不事稼穑、舞文弄墨的文弱书生形象。而到了20世纪,地方精英的知识结构发生了变化,四书五经、八股文章不再是他们的必修功课,掌握一定的近代科技文化知识更为重要。与他们所受的教育相对应,他们也开始从事一些比较专业化、实用性较强的技术和文化职业,职业构成呈现出多样化的趋势,特别是从事行政工作的精英比例相当高,但底层的相当多人素质低下,为害乡里。
三、20世纪前半期常熟地方精英的活动特点
在乡村社会权力结构中发挥着关键性作用的是地方精英。对于大多数农民来说,地方精英也许是他们所能感受到的最直接的权威人物。地方精英是乡村社会的实际管理者和支配者,他们的活动在不同的时代有着不同的特点。
(一)地方精英活动领域的多样化
1、从传统领域中淡出
进入20世纪以来,随着时代的发展、时局的变换,地方精英的活动领域也发生了变化,他们逐渐从一些传统活动领域中淡出了。表现在:
(1)民间纠纷调解主体的转换
从清末开始,国家更多地介入到民间纠纷中来。清末立宪时期,“江苏各地设立息讼所,以后地方凡有兴讼事件先投息讼所,由绅董秉公理结,如原被告有不服再送县”80。此举表面上将绅士息讼成文化了,实质上暗示了诉讼调解制度化的倾向,为下一步将绅士排除出民间调解体系埋下了伏笔。到了民国后期,政府正式将绅士息讼制度废除了。1947年,国民政府公布了《乡镇调解委员会组织规程》,将调解民事刑事事项纳入调解委员会的权力范围之内。调解委员会受乡镇公所监督,调解委员会设调解委员5至9人,由乡镇务会议推举。一旦双方同意调解,并达成协议,即不进入诉讼程序81。而调解委员多为县参议员、乡长、乡民代表、乡丁、保甲长等人,从1948年一份11个乡镇103名调解委员的名单来看,除 9人是学校教员、校长等之外,其余人都曾担任过公职82。国民政府通过乡镇公所管辖下的调解委员会的设置,将原来的地方精英排除出民间纠纷的调解程序中。
(2)慈善公益事业职能的弱化
在传统社会,地方上的一些公益事务和机构的举办大多由地方精英倡导、组织和管理。以清中期的屈成霖为例。屈成霖,字启商,乾隆丙辰进士,曾任景州知州。因宦囊丰富,又广有田产,“益力行善事,置义田赡养族人,设安济堂收养男妇贫癃无依者百十人,冬制絮袍给道路寒者,夏具芦帐以施囹圄,年饥则贵籴而贱出之,官筑海城募人担柜收遗骸凡五百七十四,埋广仁局义冢,倡修学宫,规制宏整,其他修复致道观、乾元宫、维摩寺,前后捐资不下数万”83。设立屈成霖、屈曾发父子捐田一千余亩、捐银三千五百两造安济堂,四百两备器具,收养鳏寡孤独百余名,“其饮食给以衣被,病与药,殁与棺葬”84。清末由地方名流和监管的慈善机构有凝善堂、博济堂、同与堂、同善堂、崇善堂、殡婴园等不下几十家85。
自20世纪初以来,政府开始取代士绅及其举办的机构,成为地方慈善事业的举办者。民国元年,县议事会就提出议案,将清康熙年间创设的广仁局田产划归县有,如有不服,先将田产强制过户,勒令交出租簿租息86。1927年,县公立救济院成立。此后县府不断将一些原本由士绅创办、由其后人接管的慈善机构转到救济院名下,由县公款公产处管辖。1935年,县府奉令将游民习艺所转归县立救济院所属,令原主持者瞿启甲、庞树森等人遵办87。抗战后,原本私立、现由款产处经管的又增加了育婴堂、残废养老所、施诊所等,真正的私立机构只剩下崇善堂、屈氏私立养老所等少数几所88。
(3)实施乡村教化权力的被剥夺
南京国民政府建立后,设立专门机构、制定条令,将对乡村进行教化、移风易俗包揽了下来,各地纷纷执行。1928年12月,常熟县政府依照第五次党政军联席会议的决议组织了神祠废除委员会89,专事县内各乡镇土庙淫祠的登记、废除工作。1929年,省民政厅又有训令,称“迷信神权为国民惰性表现,淫祠邪祀尤妨害善良风俗,当此科学竞进时代,凡附会设教以及藉神敛钱之类,亟应扫除净尽以求我民族之发扬”90。次年6月,在国民党县代表大会上议决封闭县城隍庙。7月,又将被封的城隍庙改为民众教育馆分馆91。从以上事件可以看出,20世纪20年代以后国家权威取代地方精英成为乡村社会执行教化的主要力量。
任何一种社会现象的产生、发展和消亡都有一个历史过程,从总体上来看,20世纪前半期的地方精英从一些传统活动领域中退出了,不过这种变化不是绝对的、截然的,他们的影响力仍然在一些传统领域得以延续和发展,比如秉承关注教育事业的传统,但是,随着国家政权对地方教育的介入,公办的国民学校逐渐成为地方教育的主流,到民国后期精英们在教育领域的优势也失去了。
2、新领域的拓展
20世纪以来,随地方自治的推行和地方经济的发展,地方精英的活动领域也得到了拓展。
(1)积极参与国家政治事务
如果说地方人士积极参与并推动了辛亥革命时期常熟的光复仍是他们关心地方社会内部事务的表现的话;那么,声援“二次革命”、参与“五四”期间的活动等等则表明他们开始投身于事关整个国家民族利益的政治活动之中。乡董钱育仁深受孙中山思想的影响,为秋瑾被杀鸣冤,不满袁氏虐民暴政,“二次革命”爆发后,江苏督军程德全宣布独立的消息传来,钱即奋袂而起,揭竿响应,通电讨伐袁世凯,并以新庄乡分公所董事名义宣布独立,被通令拿办,匿居乡舍92。“五四”运动期间,地方绅士钱南山、张鸿、俞启汉等积极组织游行、参加演讲社,宣传爱国主义思想。上海工人举行政治罢工之后的次日,张鸿、俞启汉等10人,赴各大店铺宣传爱国,劝勿进日货。常熟国民大会召开临时紧急会议讨论罢市事宜,推举张鸿、邵治衡任主席93。
(2)投资现代公用事业
在20世纪前半期的常熟地方社会,地方人士在经济投资上不再局限于传统的农业和商业领域,而对社会公用事业萌发了兴趣,他们成为地方社会走向现代化的重要推动力量。清末民初,由士绅和商户出资雇人,于每晚黄昏在城区巷门口和少数要道转角处悬挂灯笼照明,后改为煤油风灯。这是常熟城区街巷设置路灯之始。米商周伯渔、邵美如等人投资兴办了常熟电灯厂,到1937年,资本总额已达到三十四万元,有柴油内燃机四座,共1545匹马力。线路遍布常熟县境,兼及无锡、太仓、南通等地的部分乡镇94。民国前期,商办电话公司成立,公司董事有周伯渔、邵美如、狄子怡、俞启汉等人95。
(3)直接干预地方经济事务
常熟办理钱粮征收的机构虽然有田赋处、后来的田粮管理处等,但对收成的勘查和厘定却不单是县府的职责,地方精英在其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1926年常熟水旱失调,又遭遇螟虫害,棉稻枯萎。县知事顾尹炘委派地方士绅勘查并召集他们商议,决定以七成呈报,但省厅务需八成以上才核准96。士绅重开秋成会议,仍以七成呈报,并电呈省厅恳请顾念灾情,准以六成七定案97。年底,士绅会议最终决定以七成一二呈报98。其他诸如秞米价格、运费、花租折价等也均需交由地方精英讨论99。
(4)对地方武装的掌控
地方精英掌握地方武装始于清末的团练运动。在镇压太平天国运动中,一些当地的知识分子、上层人士纷纷组织团练,以团总、团练局董等身份为依托,成为一种为官府所倚重的民间豪强势力。太平天国时期的地方军事化使清王朝得以度过危机而继续延续,但付出的代价是地方权力旁落到绅士手中,成为咸丰朝以后中国农村的共同特征,甚至影响至20世纪前期的中国行政和社会100。庞家与萧氏、钱氏、黄氏并称西塘桥的四大著姓,因是世代书香人家、族人品行端正而闻名乡里,终不及其他三姓功名显赫101。1860年三月,太平军攻破江南大营,丁忧在家庞钟璐被任命为江南督办团练大臣102,在苏松常地区办团剿匪,此后他成为苏南士绅集团的领袖。
20世纪30年代匪情严重,这一时期《申报》上有关常熟的盗案、抢劫报道比比皆是,遍布县境,多近水域。1930年3月到9月的半年间,常熟发生大小盗案74起,其中4月27日一天之内就发生了三起103。盗劫案件的目标多为商铺,甚至有的洗劫了全镇,商家损失惨重104。出于保护乡里的初衷,地方武装再次兴盛起来,并且衍生出新的特征。地方武装的发起者和领导者之一徐凤藻,出身于何市陈泾村的大族,排行第六,长兄即为徐凤书,族侄徐兆玮是清末翰林、地方名流。徐本人曾在日本大森体育学校毕业,参加过同盟会105。二次革命初期,徐在何市召集了三十余人,设立保卫团,自任团长,团中有枪支等武器106。1924年江浙战争期间,又有溃兵过境,徐将保卫团进一步扩充,其经费来自募捐和公债107。其他乡镇的地方武装也多是在乡绅的要求、支持甚至亲自带领下建立起来的。江浙战争期间,东唐市士绅恐怕有人乘机抢掠,组织了保安会108。地方精英不仅自己组织地方武装,而且县府有时也会将地方武装的指挥权交给他们。1924年,知县赵邦彦致函邑绅曾师宇,聘请他为冬防总稽查109。有时他们也会主动与县政府合作举办武装。东唐市的桑君维等发起组织了保安队,保安队与当地警察分所的保卫团联合,通宵巡逻110。
精英组织地方武装的初衷是抗匪,但是“通匪”现象却十分严重,甚至有的地方人士本身就“匪化”了。民国初年,徐凤藻拜青帮头目应桂馨为师,广收门徒,恶势力从常熟延伸到上海一带。他包揽讼事,开设赌场,贩卖鸦片,残害妇女,罪行累累。1937年常熟沦陷徐投敌,任常熟县自治委员会警务处副处长,历任“江浙绥靖第四区少将司令”、“常熟地区绥靖队司令”、陆军第二师师长等职。其间多次配合日军,袭击抗日人民武装,杀害抗日志士;并遣部属骚扰城乡,设立关卡,敲诈勒索111。枪杆子给徐凤藻带来了巨大的权力,1941年4月常熟地方报纸上刊登了为他所作的祝寿辞,其中有这样的表述:称“乡里纷争得先生片言而决”112。尽管其中多少有夸张的成分,但仍可从中了解徐凤藻在地方上独断专行的地位。
进入20世纪以后地方精英的活动领域发生了一些变化。地方精英逐渐从调解民间纠纷和慈善事业等传统领域中退出,同时其活动范畴还逐渐扩展到国家政治事务、社会公用事业、地方经济管理和地方防务等方面。从精英活动领域的变化中可以看出,他们已不再是传统意义上的眼光不出自身所处乡村范围的乡绅了,他们抓住了时代的脉搏,开始放眼全国,大胆地向最新、最具发展潜力的现代化领域进军,在这些新兴的舞台上大展鸿图,将新思想、新技术带进常熟。同时,有部分精英也开始横行乡里,出现了匪化、土劣化的趋势。
(二)地方精英活动载体的换位:从家族到社团
在传统社会,精英并非指单个的精英个体,他们同时也是一个家族中的个体,其在社会上的影响不仅仅来自于个人权力,人们对某个精英地位的判断首先看他出自哪个家族,家族作为传统精英的活动载体,曾经是他们的坚强后盾和权威来源。进入20世纪,家族作为“封建制度”的因素和旧“宗法中国”的表征,遭到知识分子的强烈批评。民国以后,许多地方更是出现了对家族及其代表的社会和文化意义的舍弃,同时家族意识也已得不到国家的认同,反而遭到了国家政权的侵入。在几重因素作用下,家族衰落了。
在这种情况下,一部分精英选择从权力空间日益狭小的家族村落视野中淡出而加入近代社团,投身于推动经济生活、政治生活民主化的洪流中,寻求更广阔、更自由、更正式的权力空间。这是一种全国性的倾向,常熟亦然。清末民初,一些以经济团体和社会团体为代表的团体权力以其经济实力为后盾,按照自身的规范,运用经济的或思想政治的力量在常熟乡村社会的政治生活中发挥作用,显示能量。其中最有代表性的是常熟市民公社的出现。
表七:常熟市民公社概况表
公社名称
成立时间
主要负责人
社址
虞南
1922年2月23日
沈朱轼、沈雅卓、俞南泉
米业公所
常境
1922年3月12日
沈同午、曹缵安
常邑庙后宫
熟境
1922年3月12日
陆琦、章振扬
昭邑庙
虞东
1922年
邵元普
九里
1922年3月
徐震福
琴南
1922年3月
卢颐、钱青
北区
1922年3月16日
张映南(张鸿)、丁霓仙、叶叔谦
灵公殿
中区
1922年3月16日
沈同午、李君磐
桑家弄
琴东
1922年3月26日
王庆芝、卜斯熙
南区
1922年3月28日
曹佑平、周君明
东太平巷庙宇
琴北
1922年4月22日
丁天符
东区
1922年4月
章振扬
大东门大街
西区
1922年
石梅旧文昌阁
藕渠
1922年5月10日
海虞市民公社联合会
1922年5月11日
各公社轮值
常熟县图书馆内
资料来源:常熟市档案馆藏《苏州市民公社档案资料选编》
常熟市民公社是在清末民初的社会大变革大动荡时期,受苏州市民公社的影响,常熟地区出现的一种按城镇街道组织起来的社会团体。始建于1922年春季,发起者为沈朱轼等,至3月中旬,城内外已有虞南、九里、南区等十余处市民公社和乡民公社113,主要负责人多为商界人士和进步士绅。
市民公社以联络各界协助发展地方自治,辅助地方董事促进社会公益,发展工商事宜为宗旨。海虞市政评议会称:“各区市民公社及市民公社联合会产生,完全为全体市民自动组织之意思机关,以辅助海虞市董事,力谋市政之进行为主旨。”114虞南市民公社于3月26日发表宣言书:“盖公社组织,能为虞南地方振兴公益,举凡消防、修路、卫生、慈善事业四大纲,皆为公众享之权利,通力合作,即为公众应尽之义务。”115市民联合会的职能大体上包括:(1)慈善事业:倡议建立乞丐教养所;(2)公共卫生:各区添用清道夫,防止垃圾桶被盗;(3)处理违章建筑:应取缔城内外各店铺任意侵占道路的沿街柜台栏杆116。其他事项还有:改造城门、平整道路桥梁、设立消防会、施医施药等等117。
各市民公社还积极参与各项政治活动,自1922年5月至1923年1月,组织海虞市政评议会,组织常熟赎路储金会,要求荐充保正须先得市民公社同意,参加清查城厢户口等。常熟市民公社广泛参与了人事、组织、财政等各项政治事务,在一定程度上逾越了市民公社章程所规定的自身职权范围,俨然成为乡镇社会中不可或缺的参政、议政机关,表明新兴的市民阶层和地方精英在社会政治生活中的作用日益增长。
除此而外,20世纪前半期常熟其他著名的社会团体还包括纳税人公会、“新常熟社”等。除此以外,到1946年,县内较大的社会团体还有县农会、县商会、教育会、妇女会、青年服务社、新闻记者公会、律师公会、救火联合会等118。
20世纪前半期地方精英活动载体的显著变化表现在:精英在地方上发挥作用的载体从家族个体转化为群体、社团。地方精英由过去主要依靠家族声望逐渐向领导现代社团,借助群体力量发挥作用。社会团体与地方精英间的这种双向选择体现了社会新生权力载体与转型中的传统权威分子之间的彼此认同。由单个精英组成的精英团体的出现一方面反映出中国社会近代化进程加速的趋势,另一方面也表明精英阶层之间的离心力加强了,他们更强调自身作为一个个体的存在。
结 束 语
通过以上对以常熟县域范围为个案的考察,我们可以看到地方精英在20世纪前半期依然存在,并在地方社会权力结构中纵横捭阖,实现对乡村社会的主导。同时,地方精英本身也在20世纪前半期这个政治经济社会变化多端的历史时期完成了对自身的重新塑造。
常熟县的材料表明,20世纪前半期的地方权力结构发生了重大的变化,权力从那些将影响力建立在个人地位和声望上的社区领袖手中转移到那些有着广泛的政治、商业和军事经历,又善于利用涨落不定的形势来增强自身权威的人手中。当然,这种变化因各地社会条件的不同而略有差别。不过,这些地区性的变化又与科举制度的废除、清末地方自治运动和清政府的灭亡等国家整体形势保持一致。
虽然在某些方面传统精英的特征仍然得以保存,但这一过程总的来说是对传统精英形象的颠覆。新精英在20世纪前半期树立了自己的新形象、实现了自身的一系列变化,其中最根本的一点是在他们身上发生了身份合法性来源的转换。
首先,正是20世纪前半期所有的变化,为一些原来处于地方权力圈之外的人们打开了大门。他们通过自身在更广阔的领域应付新的社会挑战的能力或者利用新的社会环境为自身牟利的能力,进入对地方社会领导权的竞争。他们在钩心斗角的权力斗争、变幻莫测的政治变革中崛起,靠抓住也许是转瞬即逝的机会凸显和巩固权威,在这个过程中他们的很多精力消耗在对财富、地位的追求和派系斗争上,而不是考虑如何提高自身的品行和修养,以增加象征资本和声望。
其次,随着传统教育形式的日渐消亡,精英们的知识结构也发生了变化。通晓数门知识的“通才”不再可能出现,绝大多数精英被训练为掌握一门职业技能,比如教书、法律、机械或商业的“专才”。这样的变化降低了个人的象征资本,将原来整体的权威分割为很多分裂的领域。
再次,这个时期地方精英的权力扩张不仅表现为成为基层社会的领袖,还表现在向官府基层组织的渗透,原先为他们所不齿的胥吏职役至20世纪竟成为地方精英的一大出路。职役化导致他们的权力更多地来源于上级政府的“赐与”。除了从国家获取其政治权力、经济利益和社会地位之外,相当一部分精英丧失了任何独立于国家行政力量之外的政治经济力量可以作为其权力、利益和地位的社会基础。转而以帮助国家实现对乡村的掠夺和满足自己的个人利益为目标,蜕变为被政府利用以榨取赋税、追求物质利益的“国家代理人”,完全背离了乡村社会的利益。
第四,20世纪前半期发生在地方精英身上的这一系列转变的内在驱动力是他们迎接生存挑战的渴望,正是这种渴望推动了地方精英在剧烈变动的社会大潮中利用一切机会转换活动范围、改变活动方式。他们逐渐从慈善、教育等领域中退出,这些活动原本由地方精英掌握,主要为地方牟利,是传统精英权威的来源和体现。由于商品经济不发达以及传统地方社会的宗法特征,使新生的地方组织和社会自主领域具有很强的畸形性,具体表现为地方私人势力和黑社会现象的发展。从徐凤藻的所作所为来看,他的权威角色是建立在暴力基础上的,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土匪头子。作为活动载体的家族被似乎更具现代表征的社团所颠覆,从另一个角度来看,也使得精英的集体统治变得困难,对精英行为的制约也因精英团体的松散性而弱化了。而且社团的活动范围主要在县城内,主要参与者也是新闻记者、律师等专业人员,这一些都表明精英们的眼光不再停留在乡村社会,他们对乡村的具体事务无心关注。
20世纪前半期的社会背景变革,在很大程度上宣告了精英阶层将其地位、权力和社会影响力建立其上的传统社会和文化价值体系的结束,新一代精英更注重个人努力和与国家政权保持良好的关系。他们已不再是传统的那种为着提高社会地位、威望和荣耀而参与乡政、向大众负责的地方名流了,他们也不再把自己看作是连接国家与社会的中介、地方的保护人,虽然他们的祖上甚至是父辈就是这样的人。从这种“中介”角色的意义上讲,在传统的乡村社会,国家与精英的关系以及士绅对社会的整合体现为一种纵向联系。通过这种纵向联系,国家、精英和地方社会被焊接在一根链条上(见下图左)。随着自身身份权威来源从地方社会转向国家政权,他们与社区利益的联系减弱甚至断绝了。因此,到了民国中后期,国家、地方精英和乡村社会之间的纵向联系被打断了(见下图右)。
国家、地方精英和乡村社会关系示意图
这类精英作为常熟地方精英的主流延续到民国中后期,他们在地方社会中的权威、声望与传统精英早已不能同日而语,即使没有1949年的政权更替和随之而来的毁灭性打击,他们的前途也是岌岌可危的。
现代并非总是传统的进一步,20世纪前半期的精英群体在用一些所谓现代的表征装饰门面的同时,却丢掉了更为根本的东西。当今社会兴起的所谓“中间阶层”也许从20世纪以前的传统精英身上更能得到借鉴吧!
① 李强:《关于中产阶级和中间阶层》,《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01年第2期。
② 孙立平:《改革前后中国大陆国家、民间统治精英及民众间互动关系的演变》,《中国社会科学季刊》(香港),1994年第一卷。
③ 孙炳耀:《乡镇社团与中国基层社会》,《中国社会科学季刊》(香港),1994年秋季卷。
④ 刘会荪、李汉铃、新望:《对苏南农村社区领袖的观察与研究》,《中国农村观察》2003年第2期。
⑤ 清雍正四年(1726),析常熟县东境置昭文县,两县治同城。辛亥革命时两县合并,仍为常熟县。为行文统一,以下一律称常熟县。
⑥ 《常熟县儒学义田碑记》,载《江苏省明清以来碑刻资料选集》,三联书店1959年版。
⑦ 这里须对“地方精英”概念作一说明。在明清时期的话语系统中有“士绅”一语,指乡居的离职官僚和科举士人。到民国时期,作为清朝遗老遗少和具有科举功名的士绅已经随着社会变迁和时间流逝而渐趋衰落,“士绅”一语却仍然流行,被用来指称各种在地方社会有声望、有地位的人士,其中既包括传统的士绅,也包括民国党政军新贵、新式商人和新文化人。显然,这一社会群体较之严格意义上的明清时期士绅阶层要宽泛。为了保证“士绅”概念的本义不被模糊,本文使用“地方精英”这一概念来泛指各个时期在地方社会有声望、有影响的社会阶层。
⑧ 常熟市博物馆藏:《清故陆军部侍郎贵州巡抚庞公神道碑》。
⑨ 李希泌、张椒华编:《中国古代藏书与近代图书馆史料》,中华书局1982年版,第151-152页。
⑩ 曹家骏:《辛亥革命常熟光复纪实》,《常熟文博》1991年第4期。
11 沈桐生辑《光绪政要》卷三十一,参见别必亮:《清末科举制度变革考》,载《杭州师范学院学报》1997年第1期。
12 明清以来,很多乡间富有的士绅和地主开始向城市迁徙。道光年间宋如林修《苏州府志》云:“江南多地主,然居县城城郊者十之四、五,居市镇者十之三、四,其十之一、二,则散居乡村。”
13 孙萍:《庞熏琹》,河北教育出版社2002年版。
14 《地方人才调查表》,常熟市档案馆档案:K4-3-138。
15 沈怀玉:《清末地方自治之萌芽(1898-1908)》,载《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集刊》第九期。
16 陆懋宗,字云孙,幼年聪慧,为文敏捷,读书过目不忘。咸丰庚申进士,授编修、记名御史。历充乡会试分校。后因母老归养。被江苏巡抚吴元炳招入幕中,自此后二十多年一直在幕府。曾在家乡游文书院、学爱精庐讲学,致力于经史。资料来源于丁祖荫等纂修的《(重修)常昭合志》卷二十《人物志》。
17 《东方杂志》第4年第2期。
18 《东方杂志》第5年第3期。
19 《常熟海虞市议会的回忆》,载《常熟文史资料辑存》第4辑。
20 《常熟市志》,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569页。
21 《常熟市志》,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569页。
22 常熟市博物馆藏:《常熟丁府君墓志铭》。
23 常熟市博物馆藏:《常熟丁府君墓志铭》。
24 上海市图书馆古籍部藏:《丁祖荫日记》。
25 《申报》,1925年12月12日。
26 常熟市博物馆藏:《常熟丁府君墓志铭》。
27 常熟市博物馆藏:《常熟丁府君墓志铭》。
28 “绅商”一词早在19世纪中叶就已频频出现于各种公私文献中,当时主要分指绅士和商人,并无其他含义,后来才逐渐形成一个固定概念,专指亦绅亦商、绅商合流后出现的特殊社会阶层。参见王先明:《近代绅士——一个封建阶层的历史命运》,天津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第241—243页;马敏:《“绅商”词义及其内涵的几点讨论》,《历史研究》2001年第2期。
29 (明)卢熊撰:《苏州府志》卷七《财货志》。
30 《常熟市志》,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445页。
31 林森的题词是“德重枌乡”,孔祥熙的是“惠被梓桑”,褚民谊的是“德隆州里”,载《常熟汪凤书先生讣告》,上海市图书馆古籍部藏。
32 《常熟市志》,上海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第1107页。
33 《清末至民国时期县行政长官更迭表》,载《常熟市志》,第560页。
34 《虞山镇志》,中央文献出版社2000年版,第882页。
35 《浒浦志》第310-311页。
36 常熟市图书馆古籍部藏:《剑心簃日记》。
37 沈芳畦、陆孟芙:《二次革命时期的常熟》,载《常熟文史资料辑存》第5辑。
38 上海市图书馆古籍部藏:《常熟筹防要牍备览》。
39 《申报》,1916年5月6日。
40 《申报》,1916年5月6日。
41 上海市图书馆古籍部藏:《常熟筹防要牍备览》。
42 常熟市图书馆古籍部藏:《剑心簃日记》。
43 《清末至民国时期县行政长官更迭表》,载《常熟市志》,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559页。
44 俞钟颖是同治拔贡,历任总理各国事务衙门总办章京兼同文馆提调、广东按察使、河南布政使等职。历涉外务,张之洞称其为能。回乡后,任市董、县第一届议事会议员。载《常熟市志》,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1092页。
45 《何市镇志》,黄山书社1998年版,第369页。
46 上海市图书馆古籍部藏:《常熟筹防要牍备览》。
47 上海市图书馆古籍部藏:《常熟筹防要牍备览》。
48 上海市图书馆古籍部藏:《常熟狄氏家谱三稿》。
49 《常熟明报》,1928年11月27日。
50 《常熟明报》,1928年11月29日。
51 《常熟明报》,1928年11月29日。
52 《常熟明报》,1928年11月24日。
53 《我的爸爸谢玉芝的一生》,载《江苏文史资料选辑》第21辑。
54 《民众日报》,1928年12月12日。
55 《大常熟日报》,1929年4月25日。
56 《申报》,1927年9月10日。
57 《常熟田赋变革概况》,载《常熟文史资料辑存》第2辑。
58 《申报》,1925年8月11日、1925年9月28日。
59 奚翔凤:《常熟旧司法概述》,载《常熟文史资料辑存》第12辑。
60 《常熟社会》,1934年1月9日-1月13日。
61 《常熟社会》,1934年1月12日。
62 《常熟社会》,1934年1月13日。
63 《申报》,1933年3月16日。
64 《常熟市志》,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1091页。
65 常熟市图书馆古籍部藏:《徐凤书日记》。
66 《常熟市志》,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696页。
67 《地方人才调查表》,常熟市档案馆档案:K4-3-138。
68 常熟市档案馆档案:K4-3-138。
69 《内政年鉴》,商务印书馆民国24年,第747页。
70 归梦熊:《抗战前常熟县并乡设区概况》,载《常熟文史资料辑存》第4辑。
71 《琴报》,1929年8月10日。
72 《江苏省农村调查》,上海商务印书馆,民国23年,第61页。
73 《申报》,1946年3月12、1946年5月20日。
74 常熟市档案馆档案:K7-1-45。
75 程方:《中国县政概论》,长沙商务印书馆,民国28年,第59页。
76 《江苏省农村调查》,上海商务印书馆,民国23年,第62、82、81页。
77 《虞阳旬报》,1915年1月19日。
78 《江苏省农村调查》,上海商务印书馆,民国23年,第81页。
79 《申报》,1931年10月12日、11月8日、12月22日。
80 《东方杂志》第三年第十一期。
81 《乡镇调解委员会组织规程》,常熟市档案馆档案:K4-3-308。
82 《调解委员会姓名册》,常熟市档案馆档案:K4-3-153。
83 《重修常昭合志》卷二十六《人物志五》,郑终详等修、庞鸿文等纂,清光绪三十年刊本。
84 《重修常昭合志》卷十七《善举志》,郑终详等修、庞鸿文等纂,清光绪三十年刊本。
85 《重修常昭合志》卷十七《善举志》,郑钟详等修、庞鸿文等纂,清光绪三十年刊本。
86 上海市图书馆古籍部藏:《常熟县议事会第一年度报告》。
87 《义报》,1935年5月17日。
88 《江苏省常熟县公立私立慈善机关团体调查表》,常熟市档案馆档案:K4-2-5。
89 《常熟日日报》,1928年12月6日。
90 《自由日报》,1929年10月19日。
91 《常熟日日报》,1930年6月2日、1930年7月8日。
92 《常熟国家历史文化名城词典》,上海辞书出版社2004年版,第787页。
93 《“五四”运动期间我邑商、学各界活动纪事》,载《常熟文史资料辑存》第15辑。
94 《常熟电灯厂琐记》,载《常熟文史资料辑存》第3辑。
95 《记商办常熟电话公司始末》,载《常熟文史资料辑存》第9辑。
96 《申报》,1926年11月11日。
97 《申报》,1926年11月13日。
98 《申报》,1926年12月13日。
99 《申报》,1925年9月24日、1926年5月19日。
100 孔飞力:《中华帝国晚期的叛乱及其敌人——1796-1864年的军事化与社会结构》,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0年版,前言第2页。
101 孙萍:《庞熏琹》,河北教育出版社2002年版,第9页。
102 丁祖荫纂修:《(重修)常昭合志》卷二十《人物》。
103 《申报》,1930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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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 《何市镇志》,黄山书社1998年版,第369页。
106 《二次革命时期的常熟》,载《常熟文史资料辑存》第5辑。
107 《申报》,1925年8月8日。
108 《常熟公报》,1924年10月29日。
109 《常熟公报》,1924年10月29日。
110 《常熟公报》,1924年10月29日。
111 《何市镇志》,黄山书社1998年版,第369页。
112 《虞报》,1941年4月11日。
113 常熟市档案馆藏:《常熟市民公社报刊资料选辑》。
114 《常熟日日报》,1922年9月22日。
115 《常熟日日报》,1922年3月29日。
116 《申报》,1924年5月1日。
117 常熟市档案馆藏:《常熟市民公社报刊资料选辑》。
118 《常熟各人民团体一览表》,常熟市档案馆档案:K10-1-70。
原载许纪霖主编:《知识分子论丛》第6辑《公共空间中的知识分子》,江苏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