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十九世纪行将结束之际,作为清王朝实际掌权者的慈禧支持了一场国内农民自发起来反对外国人的运动,结果八国联军攻入北京,而以缔结一个在二十世纪中外关系上起了重大影响的条约而告终。也正是在这一事件中,使慈禧看到了外国人的强大和先进,中国的愚弱与落后,而刚刚缔结的条约也规定清政府必须进行体制改革。[1]一反两年前以血腥的手段镇压康有为、梁启超倡导的维新运动,慈禧改弦更张,实行变法。1901年1月29日,还在西安的时候,由光绪出面明发上谕,虽声称“三纲五常昭然如日星之照世”,为“世有万祀不易之常经”,然政府的统治方法,“无一成不变之治法”。上谕声称,中国过去向外国学习的只是表面的语言文字,“舍其本原而不学,学其皮毛而不精”,慈禧表示要学习“西政之本源”,“取外国之长”“去中国之短”,“壹意振兴”,谋求富强。为此要求各军机大臣、六部九卿、各省督抚及出使各国大臣“各就现在情弊,参酌中西政治,举凡朝章国故。吏治民生,学校科举,军制财政,当因当革,当省当并”,在两个月内提出自己的意见。[2]从这时起,清政府接连颁布了一系列上谕,开始对近代中国社会变革意义深远的晚清十年新政。
清末的新政,是中国由一个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型的过程。这一过程所导致近代中国的社会变动是巨大的,一方面旧的社会阶级与阶层的消亡,另一面是新的社会阶级的兴起。[3]这些改革,首先是在教育领域展开的,开始建立新式的学堂,引入新学制系统,新的地方社会教育行政机构的形成,以及科举制的废除,给社会以巨大的冲击。新教育制度的变革,使清政府、地方社会与地方士绅都产生相当大的变化。本文试图通过此一时期内较有影响的一起毁学事件来讨论新政时期国家、地方教育新机关的建立与新式学绅形成的过程中,国家与地方士绅间学务新关系的形成。
清末的毁学事件,一般多视为地方精英的新旧之争,或认为是民间社会对清季新政而来的各种教育捐的反应。诚然,表面看来,加征新税与地方官绅从中渔利是清季毁学案件发生的最大动因。[4]然而,兴办学堂是清季政府的要政,学堂的兴设关系到地方官员的考成,同时也关系到地方公款的运用,也涉及到民众的切身利益,毁学案件正可折射出清末地方社会的变化。1904年发生于无锡的毁学事件,曾广受关注,当时的报章发表有诸多的调查,加以一些事后与事件无涉的当地人的回忆,大体可以说明毁学的过程及方方面面对此的反映,以及当时地方社会的变化状况,通过对这一个案的研究,或许更可以看到新式教育的兴起对于地方社会的影响。
一、清末无锡新式教育的兴起 无锡地处太湖边,历来是经济文化比较发达之地。新式教育在无锡发韧甚早,与全国其它地方相比,无锡的新式教育在科举废止前已相当的发达。从1898至1905年8年间,无锡城乡共创办新式学堂达46所之多,其中创办于1898年的有6所,1902年6所,1903年9所,1904年4所,1905年16所。[5]在这些新式学堂中,创办最早的是竢实学堂,创办人为杨模。杨模少负文名,1894年中举,曾先后游幕直隶、湖北、担任过山西任武备学堂监督等职。回乡后,约集秦谦培、高汝琳、王鉴如、单毓德等一批思想开明的绅商,在是时任两江总督的张之洞的支持下,于1897年开办竢实学堂,经费“皆由官绅商捐,未尝请拨公款”。杨模在筹得锡金两县冬漕项下拨给二百元,东林会课费六十二千文(约合七十元),及邑中富绅薛南溟、杨艺芳、华子随等捐款四百元后,学堂于1898年2月开办,第一届即招学生25人,同时资助侯鸿鉴、顾倬赴日本弘文师范学院留学,以提高师资水平。杨模自任监院,以华蘅芳(若汀)为总教习,秦鼎臣为国文、历史教习,蒋仲怀、蒋留春、丁福保等为算学教习,杨维翰为英文教习,另延日本人松本教授日文。1898年8月,举人俞复、裘廷梁会同友人丁宝书、曹衡之(铨)、吴稚晖等创办三等学堂,学堂经费全由俞复自筹。俞复兼任堂长,教师有秦瑞介(晋华)、马程千、丁宝书、陈仲嘉、顾介生、赵鸿雪等,有学生22人。[6]1901年清政府诏令各地书院改办学堂,10月,举人陶世风就东林书院原址设立东林学堂,由秦牧卿任总事,以书院旧有款产作为学校经费。[7]
这些学堂的创立者与教师,以学堂为中心,逐渐形成无锡新学界的主要成员。早在创办学堂前,这些地方精英已开始组织自己的社团或相互联系。如三等学堂的创办者俞复在戊戌时期经常与吴稚晖、曹铨、裘廷梁等人在无锡崇安寺的春来茶馆议论时政,邑人称之为“春来党”。1901年暑假,留日学生杨荫杭自日本返里,邀集开明人士组织励志学社,假俟实学堂为社址,每周集会一次。参加者四十余人,推裘葆良为会长,秦鼎臣、俞复为副会长。[8]这些人通过各种方式推动无锡新式教育的发展。1903年前后,杨荫杭从日本回国,和留日同学蔡文森、华裳吉在无锡创办理化研究会,聘日本人藤田友彦为讲师,专门讲授自然科学知识。这是无锡第一所以讲授自然科学为主的补习学校。这些学校或多或少与竢实学堂有联系,并要经费上得到竢实学堂的资助。
表十一:无锡新学界(1897——1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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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菁书院 |
竢实学堂 |
三等学堂 |
励志学会 |
理化研究会 |
无锡白话报 |
春来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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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蘅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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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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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维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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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士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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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鸿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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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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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福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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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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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敬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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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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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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裘廷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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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荫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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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翼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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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此表据[日]高日幸男:《清末地域社会と近代教育の导入——无锡にぉける“教育界”の形成——》文中表格改制。
二、学堂筹款与米业的冲突
然随着学堂的发展,经费问题日益,非得筹得大笔常年经费不可。以清政府兴办地方学堂就地筹款的原则,杨模等议定向无锡地方筹捐。无锡的米市向为发达,城区有大小米行一百多家,米捐每年约可收一万余元。按照历来遵守的习俗,这些捐款分成十三份,其中以六成充庙捐,四成充各善堂,二成充米业公所经费,一成充修桥经费。[9]1901年杨模等便提议把庙米业庙捐部分拨充学堂经费,化无用之费为有用之费。在杨模等看来,由于米业董事兼任庙董,这是中间自不免有中饱私囊的行为,因此从庙捐下手既可以剔除以前的中饱行为,也不另增商民的负担。而且在邻近的常熟县、昭文县有“自光绪十七年开办,商家粜籴每石各取四文,先济河工,继修塔志,今与学堂均分”的米捐成案,“时阅十年,商民不以为累”。[10]
然而无锡米业的庙捐虽说号称有万元之多,但实际上所认捐者每万石的货物中最多只有三千右上下才纳捐。如果让庙捐归入学堂,表面说来不过是将原先米行所纳庙捐转归学堂而已,并不实际增加米商的负担,然而在事实上意味着要米董整顿庙捐,也使得以前可能不纳庙捐的米行要把应纳的公款交纳。这样不仅捐害了米行董事的利益,也损害了米行的利益。正因为如此,米业董事生员赵夔、监生张锦钊对拨庙捐兴学迟迟未能应允。米行为对付新式学堂的要求,便利用地方民众的庙会习俗,4月间由米行主持了盛大的赛会,当地民众为此对米行颇有好感,且对米行董事生员赵夔、监生张锦钊等甚为颂扬。同时米行提出对杨模的反控,认为杨模是藉学敛财,“竢实自开办至今,传闻捐罚之款不一而足。堂中学生悉系绅富子弟,月出修膳,约数甚巨”,而“该董又复扬言经费奇绌,各业勒捐,一或不应,叱以抗违,动借学堂声势,咄咄逼人”,更何况竢实学堂、东林学堂并非义学善举,而是“绅富所踞,孤寒向隅”之处,“邑中寒素贫乏者未许问津,名为公学,实质徇私”[11]。这也说明,杨模等所办新式学堂以其性质要求得到米业公款支持,与传统的习俗不甚符,一般民众后来参与毁学事件,有其内在的动因。
可能由于这一原因,作为地方政府的无锡知县陈诒与金匮知县汪鸣凤的反应就颇堪玩味。二县令只是照会米业,要求其从杨模等所请拨米捐以兴学堂,并上报至常州府。常州府对此事则认为学堂经费宜筹,而商情亦不可不恤,并认为杨模等不从各善堂提捐内酌拨学堂经费,而要从米行自留捐款中酌拨,如果“遽行遵办,迹近勒派”。并进而认为,“设立学堂,本为培植人材起见”,暗示杨模等人有“假立学之名,为营私之计”。江苏布政司也认为“以一学堂而捐及众商”,舆情未必能允洽,也无此办法。[12] 见此情形,杨模利用自己的关系向江苏学政唐景崇上禀,谓赵、张二人霸捐阻挠学务。此请得到唐的支持。[13]。两者积怨日深。 7
月间,杨模的上禀得到学政唐景崇的支持。唐景崇札饬无锡、金匮两县严办赵、张两人。陈、汪两县令一面提解米业董事赵夔与张锦钊,一面仍由绅董、商董和平解决此事,而不要让杨模逼提赵、张两人到案。然绅士与米董议不协,杨遂要求两县出票拘捕赵、张。迫于上宪有令,陈、汪两令遂出朱票拘押米行赵、张两董事。通过各米行的调解,赵夔、张锦钊遂认定捐款,以米捐一厘(约九百百元)为学堂经费。而杨模为首的学堂一方坚持要求捐三厘米方可。各米行已情愿认捐一厘,而无本钱专为掮客的数十客货行坚不肯认此一厘之捐。由此双方又成僵持。
无锡、金匮两县令对此案始终不积极,认为这一案件本并不应由县来管,让地方绅商自行协商解决。在两县令看来,绅董与商董双方可以互相通融解决,只所以出面干涉,不过由于杨模的势力太大,如果不办理,杨模必与县令为难,并谓不是县府要捐,而是杨模逼迫,米董有力量自可以与杨模交涉。同时,米业一方对唐景宪的札饬并不信以为真,而认为是由杨模仿造,学宪对于无锡学堂要求米业庙捐拨归学堂事并不知情。在此情况下,米业遂准备对杨模反击,议定由各米行罢市以挟制官府,反对已成庙捐归学堂之议,并由北里米业同人对各米行发出传单。至8月10日晚即有米业伙计聚集至杨宅,声称杀杨老虎。两县令对此无动于衷。11日下午北里米业率先罢市,一百十多家米行亦随之。 其时地城诸绅董和学堂教习聚集于竢实学堂,向无锡县令提出四条建议,一是请邑令出示劝谕,暂免提捐;二是请释放赵、张两人以安抚北里米伙;三是请深得各业信的前任无锡知县出任调停之事;四是召集米业各董事告诫不要肇事并电召金匮县令回邑。无锡县令只答应召金匮县令和召集米董开导,其余各事均不答应,认为北里米业归金匮县令管辖,应由金匮来处理。至于开释赵、张二人,由于米棍居奇横行,无法无天,此风极不可长,更何况拘押赵、张是大宪之命,不能轻纵。对于请前无锡县令调停,不出可否。无锡县令认为此事如果诸绅董同意认捐一厘即可了结。时米业知此消息,即同意以此与杨模交涉。
8月12日各米董每年承抽庙捐一厘为学堂经费,已在县署内具结,而前被关押之米业两董事赵夔与张锦钊也被释放。然而小本米业商号二三十家恐抽捐影响其衣食,不得而有暴动之举,其先至无锡县署问捐款究竟如何,而锡令谓“捐款须向杨某去议,教我也无法,且此时杨某已归家,可竟向伊家寻去”。众人至杨家,遂有纵火事,而两邑令对此仍是观望。自毁杨宅后,众人沿街告各铺明日一律罢市,如开业必捣毁。其时适有商部委员杨道霖回里,集诸绅拟开无锡商会,思拨地方上各种捐款为开办经费,向二十四行抽捐。8月13日,全城罢市,城内便有谣言谓所有行业并猪肉一切小菜零的无一不捐,请速罢市,并谓杨模藉学敛财。这使得诸多小商贩感到惟有捣毁竢实学堂及一切洋堂而使学堂捐无所依附。由此民众全毁竢实、东林、三等三学堂建筑及图书仪器等,损失至二万余元。而在此时无锡县令才出一告示,谓“学堂请抽庙捐,本宪已允,并不加捐各业,着即一律开市”。
毁学罢市后,米业提出四事,一是须将米董所具允拨庙捐之结销毁;二是各项一律免捐;三是焚毁杨宅拆毁各学堂一律不追究;四为电禀抚院,待其允准后各业才复业。两邑令俱如所请,民众始散。次日,各业一律开市。[14]
三、毁学事件之善后
苏州巡抚端方接无锡、金匮两县令的电告后,迅速派防营前往,并委许星璧为委员前往查办。端方批饬锡、金两令的具禀时指出,两县玩忽职守,对毁学事件责不可推,并指出米行原来所捐之款既有十厘之多,而杨模等为兴办学堂要求米行从中拨出一成,为数甚少,而如此区区之数米董竟不肯,而导致毁学之大案,“此中必另有别故,非旦夕之事”,并重申兴学为朝廷要政,兴办学堂本是地方要政,绅商筹捐经费也属正常驻,且清提中饱与加捐不同,因此必须彻查此案。[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