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分子研究的视野看近代士绅
            ――李世众《晚清士绅与地方政治》序言
                        
  
                           许纪霖
  
  李世众博士的毕业论文即将出版了,他希望我写一个序。本来,我是没有这个资格的:既不是论文的评阅人或答辩委员,也非士绅问题的研究专家。不过,之所以敢贸然答应,除了出自声援青年学人的公心之外,还有一个不为外人所知的私意。
  二十多年来,我一直从事20世纪中国知识分子的研究,试图重新梳理出一条现代知识分子心路历程的脉络。知识分子(intellectuals)是一个外来词,过去我对中国知识分子的研究,更多地以欧洲的知识分子理想类型作为参照,来观察晚清以来中国的知识分子。在这种传统/现代二分法的现代化研究模式支配之下,中国的前知识分子――传统的士绅一直没有引起我特别的注意,即使有的话,也多是作为负面的形象出现,以此证明从传统士大夫到现代知识分子转型的历史目的论之正确。
  近年来,随着中国知识界对现代化理论的反思和多元现代性模式的出现,“重新发现中国”和“在中国发现历史”成为包括我在内的不少学人的自觉追求。如何在中国重新发现知识分子的历史?如何透过看似断裂的二十世纪地表,重新发现埋藏在深层的中国历史的连续性和独特性?在这样的知识转型背景之中,传统中国的士大夫,便进入了我的研究视野。
  传统的中国社会,是一个以士大夫为中心的“四民社会”。“四民社会”如梁漱溟先生所说,乃是一个伦理本位,职业分途的社会。1 士农工商这四大阶级,形成了以儒家价值为核心的社会分层。与欧洲中世纪的封建社会不同,四民社会的等级分层,是上下之间有流动的社会分层,作为社会中心的士大夫阶级,通过制度化的科举制度从社会中选拔精英,保证了精英来源的开放性和竞争性,也维持了社会文化秩序的整合和稳定。
    士大夫阶级,在古代中华帝国,是帝国王权制度与社会宗法制度相互联系的中枢和纽带。其表现为两个方面:其一,士大夫阶级所信奉的道统――儒家价值观既是帝国官方的政治意识形态,也是宗法家族社会共同的文化传统;其二,士大夫阶级(亦称为士绅阶级)一身兼二任也,在朝廷辅助君王统治天下,在乡野为道德表率和地方精英领导民间。以士大夫阶级为重心,古代中国的社会与国家浑然一体,表现出有机的整合。
  所谓的“士绅社会” (gentry society)这一概念,最早由费正清提出,2 按照卜正民(Timothy Brook)的描述,“士绅社会”是一个有获得功名的精英主宰的社会,它处于由地方行政官代表的公共事务领域与个人及其家族的私人领域之间。3 士绅与士大夫,指的是同样一群人,他们在传统中国都是享有国家功名的读书人,有着共同的儒家价值观,共同的文化趣味和社会地位。当说他们是士大夫时,更多指的是他们在帝国内部的官僚职能,当说他们是士绅的时候,更多指的是他们在乡村社会作为地方精英的公共职责。概而言之,汉唐时代的儒生们走的是往政治发展的上行路线,更多地体现为帝国的士大夫,而宋明以后由于佛教和理学的内在转向,士大夫们从单一的上行路线转而下行,注重民间的教化职能,从士大夫变为士绅。这些士绅虽然具有科举考试所正式赋予的国家功名,但他们的权威更多地来自民间,来自儒家文化传统所形成的威权。4 由于传统中国的政治权力只达到县一级,在地方权力与乡村社会之间,有很大的权力真空,这一权力真空正是由地方士绅们所填补,形成一个具有自治性质的“士绅社会”。瞿同组指出:“士绅是与地方政府共同管理当地事务的地方精英,与地方政府所具有的正式权力相比,他们属于非正式的权力。……他们是惟一能合法地代表当地社群与官吏共商地方事务参与政治过程的集团。这一特权从未扩展到其他任何社群和组织。”5
  宋明以后,在政治权力之外所出现的“士绅社会”,具有三个显著的特点。其一,这一社会具有相当的自主性。作为“士绅社会”中的精英,士绅们是一个具有共同价值标准、文化趣味、社会身份和法律特权的社会阶层。6 他们自身通过科举、书院、讲学等方式结合成一个内部的关系网络,拥有共同的文化资本,垄断了古代中国的知识资源――在中国这样一个礼治社会之中,文化和知识是最重要的威权来源。其二,“士绅社会”与中国基层社会有着非常内在的密切结合,镶嵌在乡村的家族宗法关系和城市的地域、邻里关系之中,通过乡约、乡学、社仓、赈灾、调解以及举办各种公共事业,士绅在乡村的公共生活和私人生活中扮演了不可缺少的地方精英角色。而在明清年间,随着城市商业化的成熟,一批中上阶层的士绅移居城市,他们又在城市的公共生活中继续乡村社会的精英角色,有些研究者将由这些士绅所主导的城市生活视作为中国式的“绅士管理型的公共领域”。7 其三,“士绅社会”虽然具有自主性格,在管理城乡基层社会之中也具有自治的性质,但并不意味着与国家权力完全分离,相反地,中国的“士绅社会”与欧洲的“市民社会”不同,士绅们与国家权力有着经常性的密切互动,不仅他们的士绅身份来自于国家赋予的功名,而且作为国家与民众之间的中介性精英,在一些情况下是国家权力向基层展开的非正式的延伸,在另一些情况下,又是作为乡土利益的代表,与国家进行利益博弈的讨价还价者。8
  到19世纪中叶,借助平定太平天国叛乱的机会,地方士绅的权力从地方性的社会文化事务,扩展到拥有全国影响的政治军事领域。随着朝廷中央权力的逐渐衰落,地方士绅在新政和自治的制度化名义下,进一步扩展权力的基础,终于在辛亥革命中成为最大的获利者。晚清是“士绅社会”权力扩张的登峰造极,同时也因为其过于政治化而自我瓦解:一部分士大夫直接转化为政治权力而失去民间的身份,而另一部分士大夫则在新式的建制之下蜕变为新式的知识人。在清末民初年间,传统的“士绅社会”渐渐自我转型为一个“知识人社会”。
  不过,“知识人社会”出现以后,是否意味着传统的“士绅社会”完全解体?
的确,科举制度废除以后,大批士绅流向城市,同时,也使得本来比较明确的地方精英身份,也变得暧昧起来。地方精英指的是地方舞台上具有支配力的个人和家族。它比士绅的概念大得多,具有较多的异质性,包括有功名的士绅,也包括马克斯·韦伯所说的长老,以及各种职能性精英,如绅商、商人、士绅经纪人,以及民国时代的教育家、军事精英、资本家、土匪头领等。
    在这里,我们可以看到,科举废除以后的地方精英,已经从过去比较同质的绅士阶层蜕变为多元化的异质群体,而且不同的省份、地域中的地方精英差异非常大,有些地区还是传统的士绅,有些地区商人占了相当的地位,而有些地方是有能力维持地方秩序的强人。在江南地区,承继江南士大夫文化的历史惯性,科举废除以后的江南地方士绅 虽然不一定都有功名,但社会要求他们要有比较高的文化修养:诗书琴画、文物鉴赏等,才是获得体面的重要标志;9 在云南地区,传统的乡绅还是存在,但大地主和地方政客替代了旧式学者;10 而在河南地区,民国时期的地方精英主要是一些有能力领导地方民团抗击土匪的人,而不再是受过教育、有财富的人。他们高度依赖暴力的力量。张信对河南的研究表明:民国以后地方的权力从传统的精英那里,转移到了具有不同个人背景、有能力利用当时动荡不安的社会局势增强其在共同体内部影响力的人物手中。而地方自治为这些新精英的崛起提供了适当的机会。11
  科举废除以后的地方精英,虽然与传统的士绅有千丝万缕的历史文化联系,但已经发生了很多变化,根据邓若华对江苏常熟地区20世纪前半期地方精英的研究,发现民国的地方精英与传统士绅相比较,他们的精力开始注重于对财富地位的追求,而不是提高自己的品行和修养;地方精英开始职役化,更多地向国家权力渗透;他们从原先由士绅们主持的慈善、教育领域中退出,将这些公共的职能让给地方权力;最后,上层的地方精英们的活动精英们也基本局限在县城,对基层乡村没有兴趣,与乡村的关系慢慢淡化。12 巴林顿·摩尔(Barrington Moore)在《民主与专制的社会起源》一书中指出:“如果贵族领主和农民一道生活在农村,导致农民起义的可能性便会大为减少。”13 当无论是城市精英,还是地方精英,都纷纷放弃基层农村的时候,那里便成为了革命的温床。
  李世众博士的这本著作,在上述的区域研究之外,为我们提供了另一个浙江温州地区士绅变迁的个案。读罢本书,我是有点兴奋的。一般做区域史研究的,往往比较拘谨,以小见小,提炼不出具有普遍意义的大问题。但本书作者无论是思路还是文字,都比较放得开,大处着眼,小处入手,最后,在充分的史料依据基础之上,提出了若干具有中观意义的结论。他发现,在晚清剧烈的社会变迁过程之中,农村的士绅阶级开始自我分化,上层士绅是清末新政的利益获得者,权力迅速膨胀,而下层士绅却被急剧边缘化。与此同时,他们与地方官府的关系也发生了微妙的变化:上层士绅的权力扩张威胁到地方官的利益,二者传统的良好关系不复存在;而地方官与下层士绅本来比较疏远的关系,反而得到了根本的改变,双方相互利用,联合起来夹攻上层士绅。1905年科举废除以后的兴办学堂,成为上层士绅、下层士绅与地方官府三方积累文化资本、争夺权力象征资源、扩张社会交往网络的焦点。这些重要的发现,虽然暂时没有得到其他区域研究的直接证实,但我相信,在晚清那个时代里面,可能具有相当的普遍性。最重要的是,本书提供一个士绅研究的新视点:在地方官府、上层士绅和下层士绅的三角互动关系之中,来考察晚清士绅的历史变迁,既打破了以往将农村的士绅想象为具有共同价值观、共同利益和共同文化生活的整体化研究方式,也破除了上层士绅是保守的、下层士绅是激进的那种粗鄙化的阶级分析方法。李世众博士的研究表明,晚清的各种政治变革和社会变迁,对于乡村社会而言,其实是一场利益的再分配过程,作为变革的参与者地方官府和各层士绅,他们之间的权力互动是异常复杂的。教会的力量和宗族的因素时而参与期间。而“民”在这一权力角逐之中始终是缺席者,是被代表、被利用和被操控的沉默多数――这也证明了任何历史的变革本身所具有的复杂性,远非意识形态宣传那样简单明了。
  虽然我自己不直接研究农村士绅,但我对研究这一领域的同行们却充满了期待。过去知识分子研究(包括我自己)最大的失误之一在于,面向西方,背对农村。似乎一进入现代中国历史,城市知识分子便成为中国知识分子的唯一代表,农村的士绅好像从此无足轻重。这幅现代知识分子的图景所呈现的,只是一个“沿海中国”,而遮蔽了另一个“乡村中国”。大家都知道,中国历史的真正秘密,其实隐藏在“乡村中国”之中。1949年的革命,从某种意义上说,便是“乡村中国”对“沿海中国”的颠覆。
  假如像过去那样,仅仅从欧洲的眼光看中国,那么所看到的便只是北京、上海那些似曾相识的现代知识分子。但倘若要重新发现中国,乡村的士绅特别是进入现代化过程中的基层精英,便显得特别的重要:谁在控制着农村的基层社会?传统的文化权力网络还在继续发挥作用吗,还是转换为另一种以国家权力为中心的控制网络?新的农村精英的合法性资源又是什么?农村精英与城市精英、乡村士绅与城市知识分子还像科举时代那样处于同一个精英交往网络,还是分裂为两个彼此断裂了的社会交往圈?二者之间的社会流动又是如何实现的?是否还有共享的文化符号?――这些问题,都有待于城市知识分子研究的专家和农村士绅研究的同行们,携手合作,共同研究,以描述出现代中国知识分子历史的整体图景。
  
                                           2006年7月于沪西丽娃河畔
  
1 参见梁漱溟:《中国文化要义》第5、8章,《梁漱溟全集》,第3卷,山东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
2 费正清:《费正清论中国》,正中书局(台北)1995年版,第104-106页。
3 卜正民:《为权力祈祷:佛教与晚明中国士绅社会的形成》,张华译,江苏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第21页。
4 关于士绅的威权论述,参见费孝通:《中国绅士》,惠海鸣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北京)2006年版,第14-19页。
5 瞿同祖:《清代地方政府》,范忠信等译,法律出版社(北京)2003年版,第282-283页。
6 参见周荣德:《中国社会的阶层与流动:一个社区中士绅身份的研究》,学林出版社2000年版。
7 参见罗威廉:《晚清帝国的“市民社会”问题》;玛丽·兰钦:《中国公共领域观察》,载黄宗智主编:《中国研究的范式问题讨论》,杨念群等译,中央编译出版社(北京)2003年版。
8 参见瞿同祖:《清代地方政府》,第326-330页。
9 参见邓若华:《二十世纪前期常熟地方精英考察》,华东师范大学历史系硕士论文,2004,未刊稿,收录于中国优秀硕博士论文库。
10 参见周荣德,《中国社会的阶层与流动:一个社区中士绅身份的研究》,第5页。
11 张信:《二十世纪初期中国社会之演变:国家与河南地方精英,1900-1937》,岳谦厚、张玮译,中华书局2004年版,第295-297页。
12 参见邓若华:《二十世纪前期常熟地方精英考察》。
13 巴林顿·摩尔:《民主和专制的社会起源》,拓夫等译,华夏出版社1987年版,第36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