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4月16日上午9:30,何包钢教授应思与文讲座邀请在理科大楼A212为我校师生做了一场精彩的报告。何包钢教授现任澳大利亚迪肯大学国际与政治学院教授、中国研究中心主任,是罗尔斯《正义论》的中文译者之一。讲座由许纪霖教授主持,历史系刘擎教授及一些院系的学生与席。
何教授近年来的研究重在中国的乡村民主,关于亚洲的联邦主义等等。在进入协商民主与国家认同这个中心问题前,何教授先谈论“如何确定国家边界”的问题,这涉及政治的正当性及合理的问题。在原则上存在四种,分别是地理、语言、历史及民主。前两种形式何教授皆指出容易造成的问题,而将重点落在后两个原则上。问题的复杂性在于,历史原则与民主原则之间不是那么泾渭分明,他们之间有冲突,也有缓冲地带。民主不能忽略历史,但也不能一味诉诸历史原则。在民主公投原则又存在着一个悖论,即民主原则背后可能隐藏着实质的反民主。如何解决这个问题,因此协商民主理论作为一种反思进入研究视野。民主协商注重真诚性的对话与交流,在西方学术界也存在一些分歧,何教授特别谈到一种他认为有些乌托邦式的与国家保持距离的“公共领域的协商民主”。何教授认为,协商民主一定要与国家保持关系,才能使问题的解决更加有效。
何教授的报告激起热烈的讨论,他上面所涉及的每个问题都得到了在座师生的提问。可以说这场讲座的互动是非常有效的,这与何教授清晰的思路有很大关系。一场讲座的时间是非常有限的,更多的问题留待文字背后的交流。
(思想所:邓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