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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0月24日晚上6:30,华东师范大学终身教授学术报告会之王家范教授专场报告会在大学生活动中心报告厅隆重举行。华东师范大学历史系教授、上海历史学会副会长王家范教授做了题为“中央与地方的财政纠葛——对康雍乾时期经济形势的一项分析”的专题演讲,上海师范大学历史系的周育民教授主持并点评了报告会。 首先,王家范教授解释了自己为什么要研究这个课题,他指出近年来国内外的不少中国史研究者认为在17、18世纪的中国传统社会中,已经出现了近代工业经济发展的要素,但王教授却认为这样的观点仅仅关注了当时中国社会表面上的繁荣现象,却忽视了在这样现象之下的内部因素。当时中国的清王朝在财政制度上基本沿袭明王朝,没有多少创新之处,中央对全国财政高度集权,地方的财政自主权极小。而全国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是田赋、盐税和关税,是一套以农业税为主的财政体系,说明当时中国的财政制度其实落后于经济情况的变化。 在康雍乾三朝的时间段里,中央财政的最高年收入水平是白银5000万两左右,而年支出是白银4000万两左右,这仅仅是维持全国日常运作所需的花费,不包括战争、灾害等突发事件的开销。在乾隆朝,每年的军费开支要达到全国财政收入的50%,所谓乾隆“十全武功”,仅仅其中一半数量的军事花费就达到了白银1亿5000万两。这样的支出造成了政府财政运作的极大困难,为了改善这种困境,唯一的办法就是向地方进行强制的摊派,而由于地方财政状况原本就很差,这样的摊派就成为了地方官吏腐败的根源。 王教授指出,当时中国在财政制度层面上存在着几个严重问题:一是中央政府对一些地方的财政税收过于沉重,例如苏州府、松江府,造成了这些地方的官员往往完不成中央的税收任务,而用“做假帐”的方法来蒙骗中央,同时加重对下层民众的剥削;其次是在正常的财政操作以外存在着不少的“附加”费用,例如“部费”、“陪垫”,实质上是变相的贿赂,这样的额外费用也基本上转嫁到了普通民众的身上;同时,因为中央用多种名目要求地方加大上交到中央的税收数量,使得地方官员在剥削平民外,往往还抽取地方库存来填补漏缺,造成地方财政的严重亏空。 最后,王教授表示自己认可17、18世纪中国社会商品经济繁荣的事实,还列举了当时清王朝皇室也参与商业活动的例子,但他强调这种商业经济下的商品利润基本都被吸收到了当时的赋税中,无法形成转向工业经济所必需的资本积累。商业社会的走向,并非一定是转向工业社会,即使当时中国社会的商业活动再活跃,也无法像西欧那样进入到工业社会。 王家范教授的主题报告结束后,来自上海师范大学的周育民教授对王教授的报告进行了点评,还阐述了自己对清王朝晚期中央与地方财政关系的一些看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