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3日上午九点,黄勇教授作了此次系列讲座的最后一讲:“从中西比较哲学视野看二程的政治哲学”。他首先分析了传统儒家及二程政治哲学的内涵和基本特征,在此基础上,回到西方政治哲学一些顽疾,尝试着用儒家思想解决这些困难。
    黄教授首先对自己使用的“政治哲学”作了解释:一般的理解认为儒家主要讲德治和礼治,不讲政治,所以这里将“政治哲学”宽泛地理解为管理社会的哲学。接着,黄教授着手讨论二程对于“礼”的三方面理解。
    第一,礼是作为人的外在的行为规则。子曰:“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遵循礼建立在人有耻辱感的基础上,对无耻之人没有作用。可见,礼并不是纯粹的外在规范,儒家实际上把礼作为道德修养的手段。将礼内化,行为达到自觉,真诚地遵循礼行事,就会感到快乐和幸福。另外,守礼不是难不可及的,孔子在《论语》中说过:“唯上知与下愚不移。”这句话争议很大,程颐的理解是:并非上知和下愚的现实情况不可改变,而是成为上知和下愚的礼不可变,即努力学习,就可以从下愚变为上知。
    第二,礼是人的内在情感。二程认为,圣人因情而制礼,根据人的自然情感制定礼,礼不是压制人的自然本性的强制性规则,不是外在的。“礼之本,出於民之情, 圣人因而道之耳。礼之器,出於民之俗,圣人因而节文之耳。”器来源于本,情的发挥需要礼的调节以达到“中”的自然状态。
    第三,礼是形而上学的方面,是人性的一部分。儒家把仁义礼智信规定为人性,礼因而是人性的一部分。
    从二程对礼的理解出发,黄教授认为我们可以解决的问题有:一,德治与礼治的关系。既然德就是礼,礼是德的一部分,那么德治和礼治归根到底是一致的;二,仁与礼的关系。二程对这对关系的看法有三方面:第一,仁和礼是等同的。第二,仁是总体,礼是部分。第三,仁是五德之首,义礼智信从属于仁;三,礼的变与不变。礼之本不变,礼之器可变。
    最后,黄教授回到西方哲学中,试图用儒家哲学来弥补西方政治哲学的缺陷。以罗尔斯为例,黄教授分析了西方政治哲学的一大缺憾是过于依赖外在法律,靠刑罚来维持社会的安定,但这种安定的担保力不强。程颐为代表的儒家虽然重视礼的规范和道德修养作用,不依赖于法律,但他也不排斥法,认为理想的状态是让法律起威慑性的、补充性的、临时性的作用。另外,所谓形而上学的礼,不是抽象的,而是规范性的,表达了人人皆可成仁的信念,寄托了儒家建造道德社会,使人人成为有道德的美好愿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