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自6月21日起,受中国现代思想文化研究所邀请,来自美国Kutztown大学哲学系的黄勇教授将在我校理科大楼212室作为期三天的系列讲座,从中西比较的角度,阐述儒家哲学在道德哲学、政治哲学等方面的意蕴。
6月21日上午,黄教授讲座的题目是“我们为什么要是道德的?”。首先,他提出问题:为什么我要做一个道德的人?我为什么要道德的行为?为了说明这个问题,黄教授追溯到了古希腊的柏拉图,他在《理想国》第二卷中讲述了有关吕底亚人古各斯和他意外得到的一枚隐身戒指的故事,拥有了这枚戒指,就可以任意做任何不道德的事而不被发现,在这种情况下,如何提供充分的理由,说服别人去做一个有道德的人?
引出问题之后,黄教授介绍了西方哲学史上的几位著名哲学家对该问题的回答,霍布斯用“不负责任的傻瓜”(Unresponsible Fool)来展开他的观点,认为一个人做坏事是建立在不会被发现的基础上的,他一旦做了不道德的事,就会破坏内心的安宁,失去安全感,而罪恶的事情迟早会被发现,所以只有傻瓜才会做不道德的事,聪明人应该成为一个道德的人。休谟的观点和霍布斯类似,也认为做了坏事会有负罪感,而破坏了内心的安宁距离幸福就远了。康德与之不同,并不从幸福的角度论证道德的合理性,他认为幸福与道德没有根本的关联,道德要求做自己不想做的事,而幸福则要求从心所欲,做自己喜欢做的事情。
除此之外,也有人认为该问题是个伪问题,它或者犯了同义反复的毛病,或者陷入自相矛盾。黄教授不认为它是个伪问题,相反,它是一个真实而深刻的哲学问题。为了说明自己的观点,他运用中西比较的方法,回到了儒家二程(程颐、程颢)的“乐”。程颐言曰:“然非乐则亦未足以语君子。”他赞同《论语》之“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儒家道德行为的最高境界是乐,所谓乐,与康德对幸福的定义一致,指随心所欲,而不仅仅局限于物质生活的富足。儒家认为,人要成为人,就必须成为道德的人。道德是定义人的属性。在孟子那里,人生而有四端,即生而具有做道德之事的习性。人是道德的人,道德的人是幸福的人,在这一点上儒家传统与亚理士多德的伦理思想不谋而合。
至此,黄教授完成了自己的论证,他以儒家传统人生而有四端为思想背景,在视阈宽广的中西哲学比较中论证,最后得出结论:道德是人的属性,人要成为人,就必须是道德的,所以我们要做道德的人。这与儒家传统和亚理士多德伦理学传统都是一致的。